虚的是故事,实的是人心。 何为真?何为幻?何为虚?何为实?
前 言
宇宙浩渺,没有人能说得清它究竟有多大。它不停地在孕育生命,又在不停地毁灭生命。
在它的深处有着这样的一个空间。
空间里到处都充满着破败的景象,有飘着比整个太阳系还大的残破飞舟,就是这么大的飞舟,在整片空间里也是显得那么的微不足道。
更吓人的是在离飞舟的数十万光年处,悬浮着一个比飞舟还要大上数百倍的巨大黑洞。
若是有生灵靠近细看的话,便会发现这个巨大黑洞之上布满密密麻麻的裂痕。
在这片虚空之中,黑洞早已不复巅峰霸主的模样,更像一台老旧的家用吸尘器,勉力吸纳周遭一切修补自身,处处透着几分有气无力。
被黑洞攫取的,绝非凡俗之物:有星辰般庞大的残破巨剑,有死寂崩碎的古星球,还有花花绿绿的各色宇宙精矿,汇成一条星河,朝着黑洞漆黑的巨口奔涌而去。 星河之间,还裹挟着数不尽石化的生灵尸骸。
就在这片诡谲的空间之内,三道光团正在极速穿梭。一团体量近乎不输黑洞的金色光团,正在穷追另外两团略小于飞舟的彩色光团。
巨大的金色光团一蹦一蹦向前逼近,跃迁速度快得宛若瞬移;被追逐的两道彩色光团,同样依靠瞬移在虚空中不停奔逃。
一追两逃,无人知晓已经历经多少岁月。每当三道光团途经那道伤痕累累的黑洞时,黑洞体表便会多出数道崭新的裂纹。
倘若有生灵能够跟上光团的速度,便能窥见金色光团内部,立着一头通体鎏金的巨型蛤蟆。
它恒星大小的眼眸半开半阖,眼底混杂着轻蔑、疑惑,还带着一丝尚未睡醒的惺忪。
两道逃亡光团之内,各立着一道人形身影。其中一道光团里是位模样憨厚的魁梧青年,他一边飞速掐动法诀逃窜,一边望向另一道光团,满脸懊恼。
另一道光团中,则是一名俊朗青年,同样掐诀运转遁法奔逃,嘴里反反复复,只有同一句怒骂:“死胖子,没事你招惹它干什么!”
俊朗青年心中尚还存有一丝侥幸,以为能够这般无限逃窜下去。
身后金色蛤蟆半阖的巨眼骤然睁大,眸底掠过一缕紫光。
一道细长之物一闪,消融在虚空之中。
逃亡的俊朗青年骤然被一股无可抗拒的巨力笼罩,连同周身护体光罩一同凝作一团彩色雾球,停滞在了虚空。
他嘴边喋喋不休的怒骂,永远定格在了最后的三个字:死胖子。
另一道光团里的魁梧青年眼见同伴陨落,眼眶瞬间赤红。
不知从何处召来一枚恒心般巨大的、类似导弹的杀器,不顾生死,催动瞬移径直朝着金色蛤蟆冲去。
可他尚未靠近蛤蟆,虚空之中便浮现一柄巨型巨叉,叉上三根巨刺分别流转红、蓝、黑三色幽光,一举洞穿青年的头颅、心脏与小腹。
魁梧青年浑身力量散尽,头颅无力垂下,不甘地闭上双眼。
这时才看清,那柄凶威赫赫的巨叉,竟是蛤蟆弹射而出的巨型舌刃。
舌刃在虚空轻巧一转,便将青年凝成的光团连同方才俊朗青年化作的雾球一并串起,如同烧烤钎子串起肉食,收回,送入蛤蟆口中。
整件事描述起来漫长,实际发生不过弹指一瞬。
蛤蟆将舌刃连同 “猎物” 收回嘴中,口腔内部骤然腾起一团蘑菇状的璀璨光芒。
连蛤蟆自己都微微一怔,嘴巴传来一阵酥麻,一股飘飘然的感觉席卷它小半个躯体。两道白茫茫烟气,自它硕大的鼻孔缓缓喷涌而出。
蛤蟆愣神片刻,望向方才二人逃窜的方位,眼底竟掠过一丝意犹未尽。
可这份兴致转瞬消散,它如同凡人一般直立,在虚空之中迈步而行,一步跨过的距离,是人类难以想象的浩瀚。
可它姿态却慢悠悠的,活像一位晚饭过后下楼闲逛的老大爷。
走到那道伤痕累累的黑洞旁边,一屁股倚靠黑洞庞大的外壁,蜷起身子,沉沉酣睡过去。……
一间还算整洁的出租公寓沙发上,一名神色疲惫的俊朗青年骤然从休憩中猛的惊醒,失声大喊:“死胖子,快跑!”
……
许久过去,他握着玻璃杯的双手依旧止不住颤抖,额角大颗大颗汗珠滚落,胸口剧烈起伏。喝下杯中凉水,狂跳的心绪才稍稍平复。
他重新躺倒在沙发上,瞥向窗外,夜色沉沉,天际不见半点光亮。
双手枕在脑后,方才那场光怪陆离的幻象一遍遍在脑海盘旋。
他满心恍惚,已经许久没有见到胖子。
前两年还能偶尔梦到他,今夜为何会遭遇这样一场凶险离奇的经历?
难道胖子正身处危难?可转念又自嘲一笑。
那家伙向来活得逍遥,哪里会遇上什么凶险。
再说了,自己好歹是临海科技大学出来的人,怎会去相信毫无凭据的预感。
更何况,以往梦到胖子的时候,梦里总会伴随着一道熟悉的倩影。
他久久不能平复内心那翻涌的思绪,总觉得要发生点什么事情?
他知道他不该这么想,可一幕幕画面在脑海翻涌,虚空中的黑洞、残破飞舟,还有那只金色巨蛤蟆,挥之不去。
这到底是一场虚无的幻梦,还是某些被掩埋的碎片?他分辨不清。
越思索心中越是纷乱。既然再也无法入眠,便索性起身出门讨生活。
他打算去往那所熟悉的校门口碰碰运气,若是没有活计,便靠着车小憩片刻,静静望着那座并不算宏伟的校门,也能让自己的心绪平静不少。
正文 第一章 陈一
人们常说:手心手背都是肉,如果可以选择,你是愿意做手心呢?还是手背?
……
人一生下来,就会做梦,从古至今,人们都想象着把梦变成现实。
可如果梦里的人,真的来到了现实会是怎样的?
这个问题,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过,我没想过这个问题,不过2012年在一个中型的沿海城市。
却发生了一件这样的事,虽不是梦境照进现实,不过比起那个,更玄奇。
临海市是最靠近海洋的城市之一,这里的人每年总得经历几场风暴。
在这个城市的郊区,有条南北走向的科技路,名字起得挺大气,也跟得上时代。
不过稍微了解的人会嗤之以鼻:整条路不过几公里长,双向两车道,还被违停的车占了一半,显得格外拥挤。
要说跟科技有什么关系,那就是整条路上挤着二十几家大大小小的网吧,除此之外,再无半点“科技”痕迹。
大概早上八点,其中一家叫“乌龟网吧”的吧台后面,正趴着一个青年人在睡觉,这个人就是我。
我叫陈一,身份证上就是这个名字。
因为这个名字,我从小到大没少被同学笑话,小时候我还问过父母,怎么会给我起个这么简单的名字。
爸爸笑着告诉我,这个名字寓意好,“一元复始,万象更新”,就是藏着无限可能的意思。
为此,我还开心了好久:既寓意吉祥,写起来又快,考试时别的同学还在一笔一划写名字,我早已经提笔答题了。
可后来,奶奶无意间说了另一个版本,让我每次写自己的名字,都忍不住有些别扭。
奶奶说,我生下来时,一家人为了起个名字吵得不可开交。
我爸爸妈妈原本给我起的名字叫“陈飞宇”。
我爷爷不同意,说人还是脚踏实地的好些,地球还没研究明白呢,飞向什么宇宙,爷爷又给我起了个名字叫“陈曦”,象征着希望。
我爸爸妈妈又不同意了,理由是:怎么听都有点像是个女孩的名字,还这么难写。
爷俩为此争吵了好久,谁也说服不了谁。
最后一起去派出所上户口时,爷爷赌气说了句“就叫陈一吧,后面再有弟弟妹妹,就二三四五排下去。”
没想到,爸爸妈妈居然真的同意了。
后来国家计划生育抓得严,家里再也没有添弟弟妹妹,那些“陈二、陈三”,终究只是一句赌气的玩笑。
别看我名字简单,趴着睡觉时手臂下还压着一滩口水,模样略显落魄,我本人可很不简单。
不是我吹,四年前我也算是个风云人物。
当时校园里,不管是碰到师兄师姐,还是师弟师妹,说争着找我要签名是假的,但一脸钦佩的目光,再加上几句感慨,那是必须的。
原因很简单:我上大学时,曾和队友一起,连续三年斩获”AI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的世界冠军。
到了第四年,我主动退学了,也放弃了卫冕的机会——所有人都知道,若是我们没退,那届的世界冠军,大概率还是我们的。
至于我为什么趴在这里睡觉,我不是这个网吧的收银员,也不是网管。
这家网吧是我师兄郑军开的,这几天夜班收银兼网管请假了,郑军缠了我好久,我才勉强答应过来干几天。
以我对电脑的了解,不管是软件还是硬件,就没有我解决不了的问题。
我没来之前,这个网吧夜里能有一半上座率就不错了。
我来了之后,夜里几乎座无虚席。
师兄郑军提过好几次,想让我来网吧做个二老板,都被我婉拒了。
师兄郑军似乎也懂我心里的纠结,长叹一声后,便不再坚持了。
这时,门外走进来一对青年男女,男人手里提着早餐,满满一袋,看样子绝不只是一人份。
男人约莫三十岁上下,架着一副细框金丝眼镜,更显斯文得体,却又藏不住骨子里的优越感。
他身旁挽着女朋友,任谁看了都会忍不住感慨一句“真是一对精致人儿”——两人浑身上下都透着轻奢气质,与寻常上班族、创业者截然不同。
男人身高约莫一米八,身形挺拔匀称,没有赘肉,也没有刻意健身的夸张肌肉。
一看就是社会精英的模样;冷白色的皮肤细腻干净,眉眼清晰,眼尾微挑,金丝眼镜遮住了眼底大半情绪,多了几分沉稳与疏离。
他女朋友看着二十五六岁,身形娇小,皮肤白皙,扎着低马尾,眉眼柔和,脸上化着淡淡的妆容,气质清甜温婉,与男人的斯文干练相得益彰。
穿搭上,两人风格契合,既赶潮流,又不失格调。
男人穿一件剪裁合体的细条纹轻奢短袖衬衫,下身是修身休闲裤,搭配一双亮面皮质休闲鞋,简约低调却质感十足。
他女朋友则穿了一条米白色针织连衣裙,裙摆过膝,搭配一双裸色低跟鞋,肩上挎着一个小巧的皮质包包,没有夸张的装饰,却处处透着精致。
两人手臂相挽,姿态亲昵又得体——他们正是准备年底结婚的郑军和他的未婚妻李燕儿。
郑军走到吧台边,正要抬手敲吧台,原本趴在吧台上睡觉的我,突然一下子坐直了身子。
吧台外的郑军与吧台内的我,瞬间四目相对。
我对自己的长相还是挺满意的,从小到大很多人都说,我长得和电影里的一个很帅的男明星很像。
不过每次照镜子,我都觉得我比他长得好看。
只是现在的我,脸色有点苍白,没什么血色,透着几分病态的清冷。
等我看清来的是郑军,便缓缓移开目光,又懒洋洋地想趴回去。
可当我眼角瞥见师兄旁边的李燕儿时,没人注意到,我眼底闪过一丝锐利的光,转瞬即逝,却格外刺眼。
随即,我的眼睫轻垂,落下一片浅浅的阴影,藏着不为人知的脆弱,可这份脆弱里,又裹着一股不甘的韧劲。
我平时很少直视别人,大多时候垂着眼,或是望向远方,眼神空洞却又带着执拗,仿佛在回忆什么,又仿佛在对抗什么。
那份落魄里的不甘,脆弱中的倔强,都藏在这双眼睛里,比任何言语都更动人,也更让人心疼。
这时,郑军先开了口:“阿一,你怎么又睡这里了?包间里给你准备的床,你一次都没睡过。”
我看了郑军一眼,什么话都没说。
郑军不知道的是,四年了,我从来没好好睡过一张床——不是没那个条件,我租了房子的,可房间里的床,我一次都没碰过。
我尝试过在床上睡觉,却次次失眠,总会情不自禁想起以前的事、以前的人。
我看过心理医生,也拼命想忘掉那些过往,可每次想起,心口还是会传来一阵阵疼痛,痛得根本睡不着。
这四年来,我靠开出租车谋生。
每晚,我都会把车开到酒吧一条街,靠着街头吵吵闹闹的声音,才能勉强睡上一会儿。
每次有人需要打车,把我叫醒,跑完生意后,我就会再回来接着睡。
早上起来后,再回住处洗漱,然后继续开着车,在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里穿梭。
这就是我这四年来的全部生活。
不过这几天不一样了。
我发现,听着网吧里此起彼伏的键盘敲击声,自己竟然能睡得更安稳些。
我骗不了自己,我心底藏着强烈的渴望——想回到过去的生活:
世界冠军的头衔、心脏不太好校长的关怀、全校男生都羡慕的女朋友、像盾牌一样可靠的兄弟、自己最热爱的电脑,还有身为标枪达人的自豪。
可偏偏,就在我带领团队又一次斩获AIM大赛冠军的那天。
一切都毁了:我失去了她,失去了兄弟,被迫远离了最爱的电脑。
本就心脏欠佳的校长,病情也愈发严重。
曾经看得比山还重的世界冠军头衔,在那一刻突然变得轻如鸿毛。
那一天,我失去了太多。
这四年来,唯一陪着我的,只有一辆二手出租车。
就在这时,门口又走进来一个女孩,她二十出头的年纪,扎着高马尾,几缕碎发贴在脸颊两侧,显得干净利落。
脸上没化浓妆,只涂了一层淡淡的唇釉,眉眼清秀,眼神温和。
这个女孩叫张翠,是郑军的乡下表妹,也是网吧的收银员。
我看到张翠走过来,脸上露出一抹温和的笑容。
简单跟她交代了几句吧台的琐事,便走出吧台,跟郑军打了声招呼,准备出门。
可当他瞥见郑军手里的早餐时,又折了回来,接过袋子,在里面翻找了一番。
拿出一杯豆浆、一袋小笼包和一根油条,冲着郑军和李燕儿扬了扬手,说道:“师兄、嫂子,我先走了。”
李燕儿看着我走出去时,刚想要说些什么,郑军却摇了摇头示意她不要说了。
然后他在早餐袋子里拿出一份早餐给张翠,又交代了几句,就带着李燕儿也朝着外面走来。
看他不急不缓的样子,不像是来追我的,可任谁都能感觉到,他们两口子今早,又是为了我而来。
真不知道,这份无微不至的照料,对我来说,是好,还是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