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嗯。”“程远这孩子,从小就不太会表达自己。心里有十分,能说出来的可能只有三分。可他心里有十分,就是十分,不会打折扣。”“他对你,肯定是十分。”“我看得出来。”我看着陆程远趴在他爸爸背上的样子,看着他被路灯照亮的侧脸,看着他微微张开的嘴唇和随着呼吸轻轻颤动的睫毛。“我知道,叔叔。”我说,“他对我的好,我都知道。”他爸爸没有再说话,背着儿子,一步一步地走在这座小县城安静的街道上。八月的风吹过来,带着河水的气息和远处稻田的清香,知了在树上声嘶力竭地叫着,像是在为这个夏天做最后的告别。这个夏天快要结束了。可我们的夏天,才刚刚开始。••八月的最后一天,我跟陆程远去了南城大学报到。夏天的尾巴还拖在南城的天上,阳光不像七月那样毒辣了,多了一层薄薄的温柔。梧桐树的叶子开始出现一点点焦黄的边,像被火苗舔过的纸张,卷曲着,脆弱的,可还没有落下。南城大学的新生报到处在体育馆里,人山人海。家长们拎着大包小包,学生们手里攥着录取通知书,排着长队,一个接一个地填表、交费、领宿舍钥匙。空气里弥漫着汗水和兴奋的味道,还有新生特有的那种紧张又期待的气息。
陆程远排了四十分钟的队才轮到他。他填表的时候手在抖,名字写了两次才写对,第三次把“陆”字右边的“击”写成了“土”,工作人员面无表情地递给他一张新的。“紧张?”我站在旁边问。“不紧张。”他说,可他的手还在抖。“不紧张你手抖什么?”“天冷。”“今天三十四度。”他闭嘴了。领完宿舍钥匙,我们去了他的宿舍楼。六人间,上下铺,桌子和柜子挤在一起,转个身都要侧着身子。他的床位在上铺,铺好床之后他爬上去坐了一会儿,俯视着整个房间,表情像是在检阅自己的领地。“从今天开始,”他说,“我们就是大学生了。”“恭喜我们。”我帮他把东西收拾好,贴好名签,分好类,整整齐齐地码在柜子里。他坐在上铺看着我忙前忙后,忽然说了一句:“梧桐,你以后一定是个好妈妈。”我的手停了一下:“你说什么?”“我说你以后一定是个好妈妈。这么会收拾东西,这么细心,这么有耐心。”“陆程远,你是不是在暗示什么?”他的耳朵又红了,赶紧缩回脑袋,躲在床板的后面不肯出来。我在下面笑了很久,笑到隔壁床的男生用一种“你们这对情侣能不能不要这么腻歪”的眼神看着我,我才收了声。从宿舍楼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
夕阳把整座校园染成了橘红色,梧桐树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投在教学楼的灰色外墙上,像一幅巨大的水墨画。陆程远走在我左边,没有说话。他的手指垂在身侧,偶尔碰到我的手背,碰到的时候会顿一下,然后若无其事地移开。反复了三次之后,我主动握住了他的手。“陆程远。”“嗯。”“从今天开始,我们就是大学生了。大学生可以谈恋爱,可以光明正大地谈恋爱,不需要偷偷摸摸,不需要躲着老师和家长。”“所以呢?”“所以你可以牵我的手了。”他愣了一下,然后低头看着我们交握的手,看了好几秒。他的手慢慢地收紧了,掌心贴着掌心,十指相扣,紧到我能感觉到他掌心的脉搏在跳动,一下一下的,跟他心跳的节奏一模一样。“沈梧桐,”他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夕阳的光芒落在他脸上,让他的眼睛变成了琥珀色,“我可以牵你的手,那我可不可以——”他没有说完,因为他已经不需要用语言来表达了。他低下头,嘴唇轻轻地落在了我的额头上。不是嘴唇对嘴唇的吻,是额头上的、像羽毛一样轻的、像蜻蜓点水一样的吻。那个吻停留了不到两秒,可那两秒里,我听到了他的心跳,很快很快,像是有人在里面敲着一面急促的鼓。
他直起身,看着我,笑了。“好了,”他说,“从今天开始,你就是陆程远的女朋友了。正式的、盖章的、受法律保护的。”“大学哪有法律保护情侣的?”“大学学生手册里写了。”他一本正经地说。“你骗人。”“你回去查。”“我回去就查,如果没写,你请我吃一个月的饭。”“如果写了,你请我吃一年的饭。”“成交。”后来的事情,你们都知道了。学生手册里当然没有这一条,我白吃了一年陆程远的饭。可他没有抱怨过一句,反而每天都变着花样地问我想吃什么,好像给女朋友买饭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事。也许在他心里,真的是这样的。•我开始了自己的美术生涯,每天忙碌的学习,创作。一切都跟以前差不多,可有一样东西不一样了——我的心。以前的我,心里装满了恨。恨我爸,恨林阿姨,恨姜听雨,恨命运,恨所有让我变成孤儿的人。那些恨像石头一样压在我心上,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压得我忘记了笑是什么感觉,忘记了快乐是什么颜色。现在的我,心里装满了人。陆程远,陈安安,姜听雨,我爸,莫原野,陆程远的妈妈爸爸,陈安安的妈妈,还有那些在南城认识的新朋友、新同学。每一个人都在我心里占了一个位置,不大,可很稳,像一颗颗钉子,把我钉在这个世界上,让我不再飘来飘去、不知道自己属于哪里。
我知道我属于哪里了。属于南城,属于南大,属于那些梧桐树下的午后,属于陆程远牵着我的手走过的每一条街道。这就是我的家。不是一个具体的地址,不是一把钥匙能打开的一扇门,是一种感觉——安心的、温暖的、知道有人在乎我的感觉。这种感觉,是我用了整整两年的时间,一点一点地找回来的。代价很大。可值得。九月的一个周末,陆程远约我去南城大学附近的一家书店。他说那家书店很特别,卖书也卖咖啡,还可以在书的扉页上盖店里的纪念章,很多人专门坐火车来就为了盖那个章。我到的时候,他已经在书店门口等了。他穿着白色T恤和深蓝色短裤,脚上是一双白色的帆布鞋,头发刚洗过,软趴趴地搭在额前,看起来像一个高中生——其实他本来也就是个高中生,只不过换了个名字叫“大学生”。“等很久了?”我走过去。“刚到。”他说。每次都说“刚到”,可他的额头上有细细的汗珠,说明他已经等了好一会儿了。他不说,是不想让我觉得他在等,不想让我觉得有压力。这个人的温柔,都藏在细节里。书店不大,门面也很低调,如果不是陆程远提前告诉我,我可能路过一百次都不会注意到它。可走进去之后,我愣住了。
那是我见过的最美的书店。不是因为它有多大、多豪华、多气派。而是因为它有一种气息,一种被时间和书籍共同酿造出来的、醇厚的、让人想深呼吸的气息。书架上摆满了书,从地板一直顶到天花板,每一本书都被人翻阅过,书脊上带着不同程度的磨损。地上铺着深色的木地板,踩上去会发出轻微的吱呀声,像是有人在低声说着什么。我们在靠窗的位置坐下,点了一杯美式和一杯热牛奶。我喝了一口牛奶,抬头看着窗外。然后我的血液凝固了。对面街角,一个穿着黑色卫衣的男生正在过马路。他低着头,手里提着一个帆布袋,走路的姿势不急不慢的,每一步都像是在丈量什么,又像是哪里都不想去。即使没有看到脸,即使只看到一个轮廓,我也能认出来。莫原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