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市入了秋,梧桐叶黄了半边。郑念归八十三岁了。他坐在阳台的藤椅上,晒着太阳。那把藤椅已经修了无数次了,扶手的藤条断了好几根,用麻绳缠了又缠。坐垫磨出了好几个洞,露出了里面发黄的棉花。这是他太太太外公留下的,传了十代人了。他坐在上面,闭着眼睛,阳光落在他的脸上。
他知道,今天是最后一天了。
不是医生告诉他的——他已经很久不去医院了。是一种感觉,像风知道什么时候该停,像叶子知道什么时候该落。他闻到了空气里那种味道,和太太太外公走的那天一样,和太太太外婆走的那天一样,和太爷爷走的那天一样,和太奶奶走的那天一样,和爷爷走的那天一样,和奶奶走的那天一样,和爸爸走的那天一样,和妈妈走的那天一样。那个味道淡淡的,像远方飘来的桂花香,像翻旧书时扬起的灰尘,像一杯放凉了的茶。他知道,她们来接他了。
郑念恒推开门,走了进来,手里提着一袋水果。他已经六十岁了,头发花白了,脸上也有了皱纹。他看到郑念归坐在阳台上,阳光落在他身上,他闭着眼睛,嘴角有一个小小的弧度。郑念恒放下水果,走过去。
“爸,今天感觉怎么样?”
“还好。”
“今天天气好,我推你出去走走吧。”
“不用。就在这里坐坐。晒晒太阳。”
郑念恒在他旁边坐下来,两个人并肩坐着,像两棵并肩站了六十年的树,枝叶在风中交缠,根在地下相握。六十年前,他是那个坐在父亲腿上的孩子。六十年后,他坐在父亲旁边。时间过得真快啊。
“爸。”郑念恒叫他。
“嗯。”他应了一声。
“你怕吗?”
“不怕。”
“为什么?”
“因为她们在那边等我。”
夕阳西沉了。天边的云被染成了紫红色、橙色、金色的渐变。郑念归看着那些晚霞,想起了刘琼说过,晚霞是老天爷的画,每天都不一样,每天都很美。她最喜欢晚霞,因为晚霞是一天的结束,也是一天的总结。她希望他们的爱情像晚霞一样,每天都不一样,每天都很美。
“念恒。”他轻声叫他。
“嗯。”他轻声应了一声。
“那本书,还在吗?”
“在。”
“拿出来。读给我听。”
郑念恒走进屋里,拿出那本《你出现在我生命里的每一天》。书已经很旧了,封面磨破了,书角卷起来了,书脊上的字已经看不清了。他翻开第一页,声音不大,但很清楚。
“五月三十一日,晴。今天他坐在我对面。穿了一件白T恤,左边领角有一道折痕。我假装在看书,其实一个字都看不进去。因为他在看我。他怎么知道我在看他的?”
郑念归听着,闭上了眼睛。嘴角那个小小的弧度还在。阳光落在他的脸上。他的呼吸越来越慢,越来越轻,像一根快要燃尽的蜡烛,火光微弱,但还在亮着,还在坚持着。他的手从藤椅扶手上滑落。郑念恒看到了,他没有去接。他只是继续读。
“六月一日,晴。今天他又坐在我对面。带了一本《C语言程序设计》,塑封都没拆。他根本不是来看书的。他是来看我的。我知道。他以为我不知道。但我知道。”
郑念恒读着读着,眼泪掉了下来。他没有擦,让眼泪流着,让晚霞看到,让在天上的那些人看到。
“六月七日,晴。今天他说‘从现在开始,你是我女朋友了’。我说‘好’。他愣了一下,好像没想到我会答应。其实我也没想到。但话已经说出口了,收不回来。也不想收。”
郑念归的笑容在暮色中变得恍惚。
郑念恒读完了最后一页。
天边的晚霞正在慢慢褪去,从红色变成紫色,从紫色变成蓝色,从蓝色变成深蓝,从深蓝变成墨黑。第一颗星星亮了起来,很亮,像一颗被擦干净了的钻石,挂在天边。晚风从梧桐大道的尽头吹过来,带着秋天最后一丝桂花的香气,在暮色中缓缓流淌。
郑念恒合上书,把书放在胸前。他坐在那里,没有说话,没有哭,只是坐着,看着天边那颗星星。那颗星星很亮,比以前任何时候都亮。以前是那颗,郑阅说过,最亮的那颗是刘琼。现在是两颗,并排的。郑阅在等了她很多年后,终于和她并肩了。现在那两颗星星旁边,又多了一颗。
他知道,那是他的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