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结束后的那天晚上,小美坐在客厅的电脑前面。屏幕的蓝光映在她脸上,茶已经凉透,杯壁外侧凝了一层细密的水珠。她没有去看那杯茶,目光落在屏幕上那个新建的页面编辑框里,光标在一行空白的标题栏里不断闪烁。她打了几个字,删掉,又打了几个字,再删掉。过了大约五分钟,她停了手,重新打了七个字放进去——“真相侠苏格无罪”。
页面下方是正文的编辑区域,她开始打字,速度不快,每打完一句会停一下,像是在确认那几个词放在一起会不会产生歧义:“他揭露了真相,他没有犯罪。他帮过的人比起诉他的人多。他自首了,因为他是从犯,那年他十五岁。”她停下来,删掉了最后半句,重新写了一行:“他自首了,因为他不想再逃避。请支持他。”
她检查了一遍错别字,然后鼠标移到发布按钮上,点了一下。页面刷新后显示“请愿已创建”,分享链接出现在屏幕正中央。她复制了链接,贴进了社交平台的输入框里,写了一句转发语,发送。做完这些之后她没有关电脑,靠在椅背上等着。屏幕上的数字从零开始向上跳动——一,十,四十七,一百二十三。她看着那些数字慢慢地、不断地累加,速度越来越快。
第二天,请愿链接在各大社交平台上被多次转发。屏幕上的签名数从第一天的两百万开始,每隔几个小时向上跳一次,第二天中午的时候那行数字变成了五百一十万,到第三天傍晚的时候停在了八百万出头的位置,后面跟着一个“+”号,还在继续缓慢地往上爬。评论区里的留言像砖块一样一块接一块地叠上去,前排的几层被点赞最多的留言占据了——“他帮了我家人”“不管别人怎么说,他做的事情是真的”“如果他是罪犯,那那些被曝光的人算什么”。也有人留言“侵犯隐私就是侵犯隐私”,但那条的点赞数被前排远远地甩开了。
第四天晚上,一档新闻调查栏目播出了一期专题片,标题是《真相侠:罪犯还是英雄?》。片头用了钱不群案发前的公开课影像作为背景画面,播音员的配音在画面下方滚动出现的字幕上面覆盖着:“在过去的一个月里,一位自称‘真相侠’的匿名用户曝光了多起社会事件,涉及盗窃、性骚扰、诈骗、婚外情、贪污受贿等领域。所有被曝光的事件均已得到官方证实。现在,这位‘真相侠’的身份已经公开——苏格,二十七岁,某公司前职员,因十年前一起论文抄袭案中的从犯身份投案自首。他做的是好事还是错事?他的方式是否有问题?”
专题片的记者走访了苏格定义过的每一个案件。赵总监盗窃公司备用金的原公司办公区已经换了人,新来的经理不认识苏格,但他在镜头前说了一句“听老同事提过”。地铁站台附近有几个经常通勤的上班族接受了采访,其中一个人提到“当时那个男的被带走的时候,大家都有点吃惊,但后来知道实情了”。王快手的诈骗案和季某某的出轨事件被放在一起讲,记者在最后一段里引用了警方通报原文:“所有证据均经核实,属实。”画面上配合打出几行字——事实核实,无一造假,无一冤枉。
同一时刻,公安局的档案室里,老张站在一排浅灰色的金属档案柜前面,左手扶着柜门的边缘,右手从第二层抽出了一只薄薄的牛皮纸档案袋,封口处的线绳已经松散开了,露出里面的纸页边缘。他解开线绳,把里面的文件抽出来翻到中间部分。有一张纸夹在案卷的附页位置,是一份银行汇款单的复印件,收款人签名栏里写着“苏格”,汇款人签名栏里写着“钱不群”,金额五千元,汇款日期是十年前,备注栏里用钢笔写了三个字:帮忙费。
老张拿着那张复印件站了一会儿,手指按在备注栏那三个字的墨迹上面。他没有把它放回去,而是把它抽出来,夹进了自己带来的一个文件夹里。然后把档案袋系好,放回原处,关上了柜门。他走出档案室的时候手里握着那个文件夹,走廊里的日光灯从头顶照下来,光线落在文件夹边缘的金属夹子上,反射出细碎的光点。他回到办公室拿起手机拨了一个号码,接通之后他只说了两句话:“我找到新证据了。关于苏格从犯案的。”他挂了电话,把那张汇款单复印件装进档案袋里,封口折好。
第二天早上,小美又去了看守所。会客室里隔着玻璃坐下,拿起听筒。苏格看起来比上次瘦了一点,下巴上冒出淡青色的胡茬,但他的目光是稳的。小美握着听筒开口:“八百万了。”苏格的声音透过听筒传过来,带着一层薄薄的电流杂音:“替我谢谢他们。”小美停了一下:“老张找到新证据了。”苏格握着听筒的手指收了一下:“什么证据?”小美说:“钱不群给你转账的记录,五千块,备注栏写着‘帮忙费’。”苏格沉默了几秒钟,然后点了点头。
老张在当天上午走进了法院的办公区。他没有提前预约,但值班的工作人员认出了他,安排他在等候区坐了几分钟,然后一位书记员出来把他带进了法官的办公室。老张把档案袋放在办公桌上,抽出那张汇款单复印件递了过去。法官接过来,戴着老花镜低头看了几秒钟,视线在备注栏那三个字上停了一下,抬起头,对老张说了一句:“重新开庭。”
走廊里的光线从窗户落进来,切出一道斜斜的矩形亮块。老张站在门口,那只空了半截的档案袋夹在腋下,微微点了下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