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庭比陈默记忆中要大一些。天花板的高度让声音在传播过程中产生一种延迟的回响,旁听席上的每一次咳嗽、每一次翻页、每一次座椅的吱响,都在到达被告席之前被稀释成一层模糊的底色。他站在被告席后面,面前是一道齐腰高的木栏,手放在栏杆上,指甲修剪得很整齐——这是他在看守所里养成的新习惯。他穿着那件黑色的卫衣,是他入狱前穿的那一件,洗过很多次之后颜色变成了灰黑。没有戴手铐。今天是重审,不是提讯。
旁听席坐满了人。第一排是记者,笔记本屏幕上反射着天花板上的灯光,手指在键盘上几乎没有停过。第二排是警方的代表,穿着便服,表情统一得像复制粘贴。第三排有一张熟悉的脸——林雪坐在靠左边的位置,没有穿制服,头发扎在脑后,双手交叉放在膝盖上。她的视线一直落在陈默身上,像在等他做些什么。陈默没有看她。他看着审判长——一个头发花白的男人,眼镜架在鼻梁上,正在低头翻看卷宗。卷宗的厚度比他五年前第一次看到的时候多了三分之一。多出来的部分,是第三方指纹鉴定报告、赵小曼的补充证词、以及一份由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重新勘验结论。
“公诉人,请出示证据。”审判长的声音不大,但通过麦克风传遍了整个法庭。
检察官站起来,把一份文件投影到侧面的屏幕上。那是一张放大的指纹比对图——左侧是案发现场提取到的指纹,右侧是陈默的指纹,中间用红色箭头标出了不一致的区域。“经重新鉴定,案发现场提取到的一枚完整指纹,与被告人陈默的指纹不符。该指纹的脊线类型、特征点分布、核心点位置均无法与陈默匹配。截至目前,该指纹在公安部数据库中无人比中。”
旁听席上响起了一阵压低了的议论声。有人的手机响了一下,被迅速按掉。记者们的键盘声变快了。
检察官继续发言:“该指纹的位置在案发现场卧室门把手上,属于非隐蔽位置。被告人若在案发时触碰过该门把手,理应留下指纹。但现场未提取到被告人的任何指纹。这一矛盾点,在五年前的一审中被忽略。”
审判长翻了一页卷宗,没有抬头。“传证人。”
赵小曼从侧门走进来的时候,脚步很轻。她穿着一件米色的风衣,头发比五年前短了很多,整个人像是缩水了一圈。她在证人席上坐下来,手放在膝盖上,掌心朝上,像是在接什么东西。她抬起头,看了一眼陈默。就一眼。然后她低下了头。
“证人赵小曼,”审判长的声音平稳而清晰,“你在五年前的证词中表示,你看到被告人陈默在案发当晚进入死者房间。现在请你重新陈述。”
赵小曼沉默了几秒钟。法庭里没有声音,所有人都看着她。她放在膝盖上的手开始互相绞在一起,指节被绞得发白。“我……”她开口了,声音很轻,麦克风需要把音量调高才能收到。“我没有看到他。”她说。
旁听席上的议论声变大了。审判长敲了一下法槌。“肃静。证人,请完整陈述。”
赵小曼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她的肩膀在抖,牙齿磕碰的声音通过麦克风传了出去。“五年前……有人找到我。给了我二十万。让我说……让我说看到陈默进去过。”她抬起头,泪水的痕迹在脸上形成了两条被强光映亮的弧线。“我不认识那个人。他戴着面具……小丑的面具。”
“他开的什么车?”审判长问。
“黑色的。车牌被遮住了。”赵小曼的声音恢复了平稳,像是在说一件已经被反复排练过很多次的事情。“他让我在作证的时候把时间说成是晚上十点。其实我那天……我那天在宿舍里,一直没有出门。”她低下头,不再说话了。
法庭里的安静持续了大约五秒。然后旁听席上爆发出比之前大得多的议论声。记者的键盘声在这一刻连成了一片,像某种快速的敲击乐器在演奏。有人在敲“小丑面具”“20万”“翻供”“Joker五年前就出现了”,这些词组在屏幕上形成了无数条并行前进的文字流。
陈默站在被告席上,没有回头看。他看着审判长,表情平静,双手仍然放在那道齐腰高的木栏上。他的视线在审判长宣读判决时没有移动过。“经重新审理,本院认为,原审认定的关键证据存在重大瑕疵。证人证词经查证系伪证,现场物证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被告人陈默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陈默无罪,当庭释放。”
法槌落下来。声音在空旷的法庭里回响了两三秒,然后被旁听席上涌起的声响吞没了。记者们的手机在同时亮起,新闻推送的标题在几秒钟之内出现在了所有人的屏幕上。陈默站在被告席后面,闭上了眼睛。他的呼吸在那一瞬间变得很慢,像是要把这五年来积攒的所有东西都呼出去。他没有出声,没有笑,没有哭。他只是闭着眼睛,维持着那个姿势,大概持续了五秒。然后他睁开了眼,视线穿过旁听席的人群,落到最后一排。
一个戴黑色鸭舌帽的人站了起来。那个人个子不高,穿着一件深色的夹克,帽檐压得很低,遮住了上半张脸。他站起来之后没有整理衣服,没有回头张望,没有做任何多余的动作。他只是转身,朝着侧门的方向走过去。步伐不快不慢,像是一个普通的旁听者正在离开一场与自己无关的庭审。
陈默的身体动了一下。他的手从木栏上抬起来,但还没来得及跨过那道栏杆,就被旁边的法警拦住了。“请留在原位。”法警的声音很客气,但手没有松开。陈默看着那扇侧门缓缓合拢,帽檐消失在门缝里,像是被人用橡皮擦掉了一笔。他没有挣扎,放下了手。
法院门口的台阶比审判庭外面的台阶要亮很多。阳光直射在白色的大理石面上,反射出一种刺眼的白光。陈默走到台阶最上面一级的时候,被记者围住了。十几支话筒在他面前排成一排,闪光灯每隔几秒就亮一次,把他的脸照成一种不真实的明暗对比。“你现在是什么感受?”“你说你是被冤枉的,那你觉得谁是真凶?”“那个小丑面具的人是谁?”“你对Joker有什么想说的?”
陈默停下来,站在原地,没有后退。他的视线扫过那些话筒和镜头,最后落到正前方那台摄像机的红色指示灯上。“我无罪。”他说。声音不大,但麦克风把它放大到了可以被所有人听到的程度。“但真正的凶手还在外面。他叫Joker。”
闪光灯又亮了一遍。有人喊了一声“你是说Joker杀了你女友?”陈默没有回答。他侧过身,从人群的缝隙里穿过去,走到台阶下那辆警车旁边。林雪已经站在那儿了,手里拿着一个牛皮纸档案袋,站在副驾驶的车门边,替他开了门。他坐进去,车门关上的瞬间把外面的声音全部切断了。
车子驶出法院大院的时候,陈默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那栋建筑。它正在以一种缓慢的速度变小,最后缩成一个白色的方块,消失在行道树的枝叶后面。林雪把档案袋递给他。“三个月前寄到警局的。寄件人——Joker。”
陈默接过档案袋,拆开封口。里面的东西是用一张打印纸折起来的。他把它展开,红色的字迹出现在上面——是用某种液体写的,颜色已经氧化成了暗红,但笔画依然清晰可辨。“他出狱那天,就是他的死期。”落款是一个用黑色记号笔画的小丑笑脸。
陈默把那张纸重新折好,折得比原来更整齐一些。然后他把它放进了卫衣胸前的口袋里,拉上拉链。“送我回看守所。”他说。
林雪转过头来看着他,握方向盘的手没有动。“你自由了。”
“不,”陈默说,“那里最安全。”
车开到了路口,林雪打了转向灯,然后她转向了通往看守所的那条路。外面的街景在缓慢变化——商店、居民楼、公交车站、一面写着“打击犯罪人人有责”的公益广告牌——所有的东西都在向后移动,像电影结束后的滚动字幕。陈默靠在座椅上,胸口那封血书隔着布料贴着他的皮肤,有一点凉。
他知道Joker没有忘记他。从五年前开始就没有忘记过。而那个人刚才就坐在法庭的最后一排,看着他被当庭释放。他在确认一件事——确认陈默真的出来了,确认他重新回到了游戏里。
陈默闭上眼睛。车继续开,朝着看守所的方向。阳光从车窗右侧照进来,把他的左脸照得明亮,右脸留在阴影里。那道在法庭门口没有出现的笑容,在车开过第三个路口的时候,终于在他嘴角浮现了一下。很短,像是一道被阳光晃出来的幻觉,然后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