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在车停稳之后小了一些,从倾盆变成了一种细密的斜织,打在手电筒的光束上时被照成无数条银白色的短线,从空中一直延伸到地面。林雪把车熄火,拉上手刹,推开车门。潮湿的空气涌入驾驶室,带着泥土和松针的气味。她站在山脚的水泥路尽头,沿着手电筒的光柱看过去——一条窄窄的土路向上延伸,路面被雨水浸透之后反着暗光,两侧的树被风摇晃着,枝叶间不断有水珠抖落下来。
她锁了车门,把车钥匙放进口袋,然后握着那只防水手电筒,开始往上走。鞋底踩在湿滑的泥土上,每走一步都会陷下去浅浅的一层,留下一个边缘清晰的水印。手电筒的光在雾气中被切成一个锐角的锥形区域,照亮前方四五米的路面,再往外就被黑暗和雨幕合拢了。雨声在树林间形成了一种持续的、低沉的白噪音,偶尔会被什么东西打断——一根断枝从高处落下来砸在泥地上,一只鸟被惊扰后在黑暗里扑动翅膀。她走了大约八分钟后,光锥前方的视野里出现了一座木屋。不大,单层,木质外墙的颜色已经被多年的风雨浸泡成一种均匀的深灰。窗户里透着一盏灯的光,暖黄色,在雨幕中模糊成一团柔和的光晕。
林雪走到门前,站定了。木门是实木的,表面没有上漆,门缝里透出一点光。她抬手敲了三下,声音在雨中被吸收了大半,但仍然清晰。门后传来一个声音——苍老,低沉,像是从深处传上来的:“谁?”
“是我,师父。林雪。”
门内沉默了很久。久到林雪以为他不会开门了。然后锁簧响了一声,门被向内拉开了。张志远站在门内侧,身上的衣服是一件旧得看不出原本颜色的棉布衬衫,衣摆塞进裤腰里,裤腿卷了两折,露出脚踝和一双沾了泥的布鞋。他的头发是全白的,比五年前更稀疏,能看到头皮。眼眶深陷,眼周的皮肤上布满了细碎的皱纹,像是被时间揉皱再展开的纸。他比林雪记忆中老了二十岁。他看着林雪,没有说话。视线落在她脸上,像是在确认什么——确认她是真实的,确认她站在这里这件事本身是否成立。然后他侧过身,让开了一条通往屋内的路。
林雪走进去。木屋内部很小——一张铁床靠在最里面的墙边,铺着灰色的棉布床单和一条薄被。一张木桌在房间中央,桌面上放着一盏老式的煤油灯,亮着的火光在玻璃罩后面轻轻晃动。一把椅子,一个搪瓷杯,半瓶酒。没有电视,没有电话,没有电线的痕迹。煤油灯的光照在墙壁上,能看到木板之间的缝隙被塞了干草来挡风,墙角堆着几捆劈好的柴,靠近门边的位置放着一双雨靴。
张志远走回桌边坐下来,拿起那半瓶酒,往搪瓷杯里倒了一半,没有倒满。他没有给林雪倒。他端起杯子喝了一口,放下,把椅子转过来面对着她。“你还是来了。”他说。声音比刚才在门后的时候近了一些,但仍然带着一种被磨损过的沙哑。
林雪站在桌子对面,没有坐下。“师父,Joker是谁?”
张志远的手指在搪瓷杯的杯壁上停了一下。“我儿子。”他说。声音不大,像是在叙述一件已经过去了很久、但重量没有消失的事情。他站起来,走到床头,拉开床头柜的第一个抽屉。里面有一个铁盒,锈迹在盒盖边缘蔓延出棕褐色的纹路。他打开盒子,从里面抽出一张照片,递给她。照片已经泛黄了,边缘卷曲,中间有一道折痕从左下方斜穿到右上方,把画面分成了两半。照片里是一个年轻的男人,穿着警服——比现在年轻很多,头发还是黑的,嘴角带着一点没有完全收住的弧度——抱着一个大约七八岁的男孩。男孩的头发剪得很短,瘦,脸上画着小丑的妆,嘴角被涂成一道不对称的弧线,左边比右边高一些。男孩在笑。那个笑容跟普通孩子的不太一样。
“他从小就聪明,”张志远说。他重新坐回椅子上,像是站着的动作消耗了过多的体力。“但心术不正。十八岁那年,他放火烧了他同学家的房子。没人受伤,但他差点把自己也烧死在里面。消防队到的时候他在客厅里坐着,看着火苗往天花板爬。他们说他不跑,就坐在那儿。”
林雪把照片放在桌上。“然后呢?”
“然后我亲手把他送进了精神病院。”张志远拿起搪瓷杯,喝了一口酒。“不是因为他疯了。是因为如果不送进去,他就要进少管所。少管所出来的人,一辈子都洗不掉那个烙印。我想着……医院可以治疗,可以出来,出来之后还能重新开始。”
“他什么时候出来的?”
“三年前。”张志远说这三个字的时候语速没有变,但握着杯子的手指收紧了一下。“他逃出来的。从那个地方——所有的门都是锁着的,窗户有铁栏,晚上有值班护士查房。他从洗衣房的天窗翻出去了。医院没有报警。怕影响声誉。他们就当这件事没发生过,在一个礼拜之后才补了一条‘患者自行离院’的备注。”
“他现在在哪?”林雪的声音比之前轻了一些。
“不知道。”张志远把杯子里的酒喝完了。“他出来之后没有联系过我。一次都没有。但我收到的唯一一封信,是他出逃之后的第三个月寄来的。里面没有内容。只有一张扑克牌。”他把杯子放回桌上,杯底磕在木面上发出轻轻的声响。“Joker。”他说。“他选这个名字,是因为它代表不用负责的笑。他在笑我。笑我自以为是的好意。他恨所有人,最恨的是我。”
林雪站在桌子对面,那张照片还在桌上放着她没有拿,也没有移开。她站在煤油灯的光晕边缘。“你没有试图找过他?”
“找过。”张志远说。“第一次找他的时候是去年冬天,我走了五个市。每一个地方都是他放出的假消息。我只是想确认他是不是还活着。但后来我不找了——因为无论他在哪,他都不想被我找到。”
林雪看着桌面上那张照片,男孩脸上的小丑妆容在煤油灯的光线下泛着一层黄调。“他的名字呢?他没有名字?”
张志远沉默了很久。“张楚。”他说。声音很低,像是这个名字在他说出口之前犹豫了很久。然后他站起来,把椅子推回桌子底下。“你走吧。他要是在附近,看到你的车停在下面,可能已经在路上了。”
林雪没有多问。她转身走向门口,手指按在门板上时停顿了一下。她没有回头。“你会待在这里吗?”
“不会走了。”他说。“该躲的、该跑的,都已经躲过跑过了。”
林雪推开门,走进外面的雨夜。雨确实小了,变成一种贴着脸颊的凉意,落到衣服上之后不像之前那样立刻浸透。她沿着来时的土路往下走,脚步比上山的时候快了一些。走到第一个转弯处,她回头看了一眼。木屋的灯光还在远处的夜色里亮着,像一个被固定在原处的橙色小点。但在那个小点下方、距离她大约一百米的位置,有一辆黑色的车停在山路与土路交叉口的边缘。车灯是熄灭的,没有发动机的声音。没有人的轮廓从车窗里露出来。她就那么站在原地看了几秒钟,雨丝在路灯照不到的暗处几乎看不到了。然后她转回身,加快了脚步。身后传来一声发动机启动的声音——低沉、平稳、像是早就处在等待状态。然后车灯亮了,黄色的光在雨中穿透层层雾气,照在了她前方的路面上。那辆车正在以一种不会跟丢但也不会加速超过她的速度,跟在她的身后,沿着山路慢慢往下开。她在下一个转弯处又回了一次头——车距比刚才更近了,能看清车牌的轮廓,但光线太暗看不清上面的数字。
她继续走。没有跑。因为她知道,如果那个人真的想追,她跑不跑都一样。
雨彻底停了。路边树叶上的水还在滴落,间隔缓慢,像是一个越来越不着急的节拍。她走着,身后那辆车的灯光在她前方的地面上投出一道偏长的影子。那道影子一直跟着她,像另一种形态的脚步,正在随她前行而不断缩短两者之间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