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三脚猫第一次叼回钻石那天,我卡里只剩三百块。
连载的漫画被平台砍了,责编在微信上留了句“画风太冷门,数据起不来”,然后头像灰了。房租拖欠半个月,泡面吃到第三箱。我蹲在出租屋地板上翻银行卡短信时,那只猫从窗台跳进来,嘴里叼着什么东西,放在我脚边。
一颗裸钻。指甲盖大小,未经切割,在日光灯下泛着冷白色的光。
我捡起来。分量比看起来沉,棱角硌手。对着窗户看,透光度极高,没有任何杂质。三脚猫蹲在窗台上,歪着脑袋看我,右前爪缺了一截,断口处愈合得很平整,像被利器一刀切掉。
“你从哪叼的?”
猫没回答。它舔了舔残缺的前爪,跳下窗台,缩进我用旧毛衣铺的猫窝里,闭眼睡了。
第二天我拿着钻石去了珠宝行。鉴定师是个秃顶的中年人,放大镜对着钻石看了半天,抬头时表情变了。“您这颗,从哪得的?”我说祖传的。他又看了一会儿,报价四万六。我拿钱交了房租,还清信用卡,买了一整箱猫罐头。三脚猫埋头吃罐头时,我蹲在它面前。
“你要是还能叼,以后罐头管够。”
第三天,它又叼回一颗。比第一颗更大,成色更好。我拿去同一家珠宝行,鉴定师这次没问从哪得的,直接报价六万。第四天,第三颗。第五天,第四颗。一周后,我银行卡余额破了六位数。
三脚猫每天傍晚出门,凌晨叼回一颗裸钻。我不知道它从哪来的,也不想知道。我换了出租屋,搬进高层公寓,买下拖欠我稿费的漫画平台,把自己的连载重新上架。责编打电话来,声音发颤,问我能不能回来继续画。我说不画了。我画了五年没人看,现在有钱了,我不想画了。
然后它叼回了那根断指。
那天傍晚,三脚猫照常出门。凌晨三点,它从窗台跳进来,嘴里叼着的东西掉在木地板上,发出一声闷响。不是钻石。我在画板前转头。地板上一根人的手指,食指,指节修长,指甲修剪整齐。指根处套着一枚戒指。玫瑰金,碎钻镶嵌成莲花形状,内侧刻着两个字。
“晚秋”。
我妈的名字。
她的婚戒。她失踪那年,戒指跟着她一起消失。那年我八岁。
三脚猫蹲在窗台上,低头舔自己的残爪。它的嘴角有血。
我捏着那根断指,指节冰凉,断面不平整,像被什么东西从关节处硬扯下来。戒指套得很紧,取不下来。我妈的手指我认得,她弹钢琴,食指第二关节微微外翻。这根手指的关节,外翻角度和她一模一样。
我把它放进冰箱冷冻层,和三文鱼罐头放在一起。关上冰箱门,我蹲在厨房地砖上,盯着三脚猫。
“你从哪叼的?”
猫看着我。它的瞳孔在暗光里放大,几乎占满整个眼眶。它低下头,继续舔那只残爪。舔了很久。
那晚我在沙发上坐到天亮。冰箱压缩机每隔一阵启动,嗡嗡振动,像一个在很远的地方低声说话的人。
第二天,我去了警局。失踪人口登记系统里,林晚秋的信息还挂在上面。失踪日期、年龄、身高、体貌特征。最后一个见到她的人是楼下卖豆腐的王叔,他说她那天傍晚出门,说去给我买油画棒。她没去文具店。监控拍到她拐进一条小巷,然后画面断了。
二十年前的案子,悬而未决。负责的老刑警退休前在卷宗最后一页写道:“家属已放弃寻找。”我没有放弃。我只是不知道从哪开始。
三脚猫叼来的断指放在证物袋里,法医做了DNA比对。结果出来那天,老刑警从退休群里被拉回来。他头发白了一半,坐在警局走廊的塑料椅上,对我说:“你妈的手指,时间不超过四十八小时。断口有动物齿痕,但不是致命伤。这截手指是她死后被咬断的。”
死后被咬断。二十年,她还活着。或者说,她一直没烂干净,在这个城市的某个地方,保持着刚死不久的样子,等着被一只三脚猫叼回来。
我回到家,三脚猫正在窗台上晒太阳。它眯着眼,尾巴缓慢扫动。我蹲在它面前,和它平视。
“你带我去。去你叼钻石的地方。”
它的耳朵动了动。
第二章
三脚猫凌晨三点出门。我跟着。
它从窗台跳下,沿消防梯下到地面,穿过小区绿化带,钻进一条窄巷。巷子没有路灯,地面湿滑,我踩进浅水坑三次。猫在前面不紧不慢地走,像在等我。残爪着地时身体微微倾斜,尾巴翘得很高。
穿过三个街区,它拐进一栋废弃商场。商场倒闭多年,门口贴着封条。它从消防通道的铁栅栏钻进去,我翻过栅栏跟上。地下停车场入口堆满建筑垃圾。猫钻过水泥板缝隙,我搬开碎石,露出一个黑洞。洞往下延伸,台阶被水泡得发软,踩上去像踩在腐木上。
往下走。空气变冷,水腥味越来越重。手机手电筒的光照在前面,只能看到三脚猫的尾巴尖在黑暗中左右摇摆,像一个引路的浮标。
台阶尽头是一条隧道。两壁嵌满发光的矿石,冷白色,和我卖掉的那些裸钻是同一种光。隧道越走越宽,最后豁然开朗。一个洞窟。高约十米,顶部垂下钟乳石,地面起伏不平。四壁全是钻石。嵌在岩石里,嵌在土层里,密密麻麻,像有人把整个矿脉翻出来铺了一地。
洞窟中央堆着东西。我走近,手电筒的光扫过去。
人骨。
堆成小山的骸骨。股骨、肋骨、脊椎,层层叠叠,有些已经钙化发白,有些还带着暗褐色的组织残留。骨堆最上面搁着一个头骨,下颌张开,像在喊什么。
三脚猫蹲在骨堆旁边,低头舔自己的残爪。它的爪子在流血。舔一下,血滴在骨堆上,渗进缝隙。然后那颗头骨旁边,一块新的钻石正在形成。从骨缝里挤出来,先是暗红色,然后变白,变亮,最后凝固成和墙上那些一模一样的光泽。
它在用自己的骨血凝结钻石。每天一颗,叼回来给我。
我一步步后退。脚后跟碰到什么东西。我低头,手电筒照在地上。一条手臂。从骨堆深处伸出来,完整,皮肤完好,指甲修剪整齐。无名指上套着一枚玫瑰金戒指,和断指上的那枚配对。手臂末端断面参差不齐,像被什么东西从躯干上撕扯下来。
我认得那条手臂。手腕内侧有一颗小痣。我妈的手臂。二十年前她出门给我买油画棒,之后失踪。
三脚猫抬起头,不再舔爪子。它看着我。瞳孔在黑暗中完全放大,像两面漆黑的镜子。然后它开口说话了。
不是猫叫,是人类的语言。声音沙哑,断断续续,像一个很久没说话的人在找自己的声带。
“挖……到了。”
我蹲下来。它的残爪还在流血。
“挖到什么?”
“你。”
第三章
三脚猫说,它挖了我很久。
前世。我是一个富商的独女,嫁给门当户对的世家子弟。婚后丈夫染上赌瘾,把家产输光,开始卖我的嫁妆。我提出和离,他把我锁在柴房里。那年冬天特别冷,柴房没有窗,他用铁链锁住我的脚踝。我蜷在稻草堆上,用指甲在墙上画线。一条线是一天。
画到第一百零三条线时,一只三脚猫从墙洞钻进来。瘸了右前爪,瘦得肋骨根根分明。我掰下自己碗里仅剩的半块饼分给它。之后它每天都来,叼来些吃的,有时是半条鱼干,有时是半个馒头。叼来的东西不够活命,但它陪着我。整个冬天唯一的热气是它蜷在我胸口时呼出的气。
第一百零八天,丈夫输急了,要拿我的陪嫁玉佩去抵债。玉佩是我母亲临终前塞进我手里的最后一件东西。我说不。他拿斧头劈开了柴房的门。后面的事,三脚猫没说。它顿了顿,低头看自己的残爪。
“我挖了很久。”它重复。
“挖什么?”
“你的骨头。”
前世死后,丈夫把我埋在柴房地底。三脚猫在废墟上挖了三天,刨断了自己的右前爪。它把我的尸骨一块一块叼出来,堆在废弃的矿洞里。它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也不知道自己死后为什么还在这么做。每次转世,它都重新找到我,重新开始叼,叼钻石,叼骨头,叼回一切能证明我曾经活过的东西。
“所以你把自己饿死在我坟前。”我说。这是它的第一次轮回。之后每一世,它都变成猫,找到转世的我,继续叼。
“这座骨堆,是多少个我?”我问。
“十三。”
十三个前世的尸骨堆在一起。我妈是第十三个。她的手臂还新鲜,断面渗着组织液。她死前最后看到的东西,大概是这只三脚猫蹲在她面前,准备等她的身体分解到可以叼走的程度。
“你叼钻石给我花。”
“嗯。”
“你叼我妈的断指给我认。”
“嗯。”
“你想告诉我什么?”
三脚猫站起来。右前爪的血已经凝了,它在骨堆边缘走动,尾巴拖在骨面上。它停在那条手臂旁边,低下头,用鼻子碰了碰那枚婚戒。
“不要再挖了。”
“为什么?”
“你越用我的东西,我就越活不过来。”它低头看着自己的残爪,“钻石每叼一颗,我的轮回就拉长一轮。你应该穷,应该不靠我活着。但你穷了太多次,每一世都穷,我每一世都叼。你花了我的东西,我就离不开这副猫骨头。”
它抬头看我。猫的眼睛在黑暗里发绿光,像两盏即将熄灭的灯。
“断指是警告。告诉你别再挖了。你妈的身体还埋在这座城底下。你再挖,她的骨头也会变成钻石,被人切割,被镶在戒托上,戴在别人手上。”
我跪在骨堆面前。手电筒掉在地上,光滚到墙角,照着三脚猫半张脸。我问它还差多少。它说最后一世,叼够这座矿脉就不需要再长了。我问这座矿脉有多深。它没回答。
我看着自己的手。画了五年漫画的手,指纹磨平,指甲缝里常年卡着碳粉。这双手花了它十三世的钻石,换来一间高层公寓,一个买回来的漫画平台,一箱三文鱼罐头。
“我不花了。”我说,“剩下的钻石,我给你埋回去。”
三脚猫没说话。它从骨堆上跳下来,瘸着走到我腿边,蜷成一团。我第一次发现它这么轻。抱起来几乎没有重量,骨架细得像枯枝。
那天晚上,我在洞窟里坐了一夜。黑暗里满墙钻石发着冷白色的光,像十三个我睁着眼睛。
第四章
我花了三个月把钻石一颗一颗埋回去。
卖掉的要买回来,买不回来的就折现往里填。公寓退了,平台转手,漫画不画了。房东问我为什么退租,我说钱不够花了。她不信。我没解释。
三脚猫的身体在加速恶化。右前爪的伤口反复感染,左后腿开始拖行。它不再出门。我租回最开始那间出租屋,把它放在旧毛衣铺的猫窝里。它整天蜷着,偶尔睁开眼看我,确认我还在,又闭上。
最后一批钻石从珠宝行退回来时,鉴定师问我是不是遇到麻烦了。我说不是麻烦,是账。他说什么账。我说前世欠的。
那天晚上我回到出租屋,三脚猫不在窝里。窗台开着,冷风灌进来。我在窗台上找到它,它蹲在栏杆边缘,嘴里叼着一颗钻石。最后一个。它没有给我,叼着,抬头看我。
“吐出来。”
它没吐。
“你说过,全埋回去你就能结束。”
它摇头。这是它第一次摇头。
“轮回结束,你就彻底消失。”
它点头。
“你不愿意?”
它从栏杆上跳下来,一瘸一拐走到我脚边。放下那颗钻石,推到我脚边。爪子在抖。
“这颗不是骨头变的。”它的声音几乎听不见,“这颗是我存的。存了十三世。”
我捡起来。和之前所有钻石都不一样。这颗是暖的,像被什么东西焐了很久。
“用这颗。”它说,“去买回你最想要的东西。”
“我最想要的就是你。”
三脚猫没回答。它慢慢走到猫窝边,趴下去。右前爪还在流血,滴在旧毛衣上,渗进毛线缝隙里。毛衣是我刚养它那年织的。那会儿我还穷,还画漫画,责编还没放弃我。它还是只每天在窗台上晒太阳的流浪猫,叼回来的不是钻石,是邻居家晒的鱼干。
第二天早上,我醒来时猫窝是凉的。它蜷在旧毛衣上,闭着眼,呼吸停了。右前爪的伤口不再流血,结了黑色的痂。它把最后一颗钻石压在身下。
我把钻石卖给了那个鉴定师。他这次没问从哪来的,也没报价。他看了一眼,说你要多少钱。我说我要一只猫的重量。他没听懂。我说,把钻石打成粉。他说你疯了。我说你帮我疯。
粉末装进小玻璃瓶,分量刚好是它死前的体重。三斤六两。我把它和骨灰一起埋在那栋废弃商场的地下洞窟里。洞窟里的钻石还在发光,但亮度比以前低。像有人在远方一盏一盏地关灯。
填上最后一捧土,我蹲在洞口。手指沾满碎石灰,指甲缝里卡着比钻石更硬的东西。身后有脚步声。我没回头。
“你是林晚秋的女儿?”
一个男人的声音。中年,略带沙哑。
我转头。一个穿灰色中山装的老人站在地下停车场入口,手里拿着一个档案袋。中山装洗得发白,头发花白,背微驼。
“我是你母亲以前的邻居。她失踪前,在我这里存了一样东西。她说二十年后她女儿会来这栋楼。让她去地下找。”
他递过档案袋。
我拆开。里面一张存折,一本房产证,一张照片。照片上我妈抱着我,站在那棵被台风吹倒前的老槐树下,笑得很安静。照片背面一行字,她的笔迹。
“别怕。妈妈只是先走一步。你慢慢来。”
我翻到正面。她抱着我,我抱着一个三脚猫。不是我养的那只。前腿缺的位置不对。但她知道我会找到它。知道它会在二十年后叼着她的断指回家。知道我会顺着它的脚步找到这里,埋掉最后一颗钻石,然后读到这行字。
我抱着档案袋,蹲在洞口,阳光从地下停车场入口斜斜照进来,照在那一小片填平的泥土上。泥土还在动。像有什么东西在地底下翻身。
是三脚猫。它没死透。
它又开始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