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场秋雨过后,花园路上的日子好像被洗过一样,变得慢了下来。
晚上,方静一个人坐在花店的小隔间里,把那枚旧戒指从抽屉最深处翻了出来。
戒指是银的,很细,戴了太多年,内侧磨出了一道浅浅的凹痕。她把它放在掌心里掂了掂,很轻。当初买的时候就没花几个钱——刘建军那时候在工地干活,发工资那天揣着几百块钱去商场,挑了一对最便宜的银戒。他跪在地上给她戴上的时候手是抖的,她说好看。那时候是真觉得好看。
后来戒指摘过一次。她胳膊被打折的那天晚上,在医院里,护士让她把首饰全部取下来方便做检查。她右手把左手的戒指拧下来,搁在病号服的兜里,兜太浅,半夜翻身的时候戒指滚出去掉在床底下。第二天早上保洁阿姨扫地的时候捡起来放在床头柜上,说姑娘你的戒指掉了。她说了声谢谢,攥着戒指在病床上坐了整整一个上午,攥到掌心硌出一道红印。出院那天她在医院门口的垃圾桶前面站了很久,最后还是把戒指放回了兜里。说不清为什么没扔。
方静把戒指举到灯下看了看。银面已经发乌了,有几处氧化的小黑点,内侧那圈字早就磨平了,一个字都认不出来。她把戒指放在桌上,转身去倒水。水倒到一半,停下来,又走回来,把戒指拿起来。
这次没有犹豫。她拉开茶几下面的抽屉,把戒指放了进去。不是扔,是放。放进去之后抽屉合上的声音很轻,跟关上一个很久没开的盒子一样。然后她拿起手机,给林志远发了条消息。
“明天下班有空吗。想请你吃个饭。”
发完她把手机屏幕朝下扣在茶几上,心跳得有点快。快五十岁的人了,发条消息手心还冒汗。她觉得有点荒唐,又觉得没什么好荒唐的。手机震了一下。她翻过来看。
“有空。吃什么。”
“不知道。你定。”
“那来家里。我做。”
方静看着“家里”那两个字看了一阵,打了两个字发过去:“几点。”林志远回得很快:“六点。”然后又补了一条:“不用带东西。”方静把手机放下,靠在沙发靠背上。窗外对面楼的灯一盏一盏亮着。楼上那家又在拖地,拖把杆子撞在沙发腿上的声音闷闷的。她听了一会儿那个声音,然后站起来去洗澡。
第二天下午,方静比平时早关了一个小时的门。她把花架上的花都浇了一遍水,冷柜的温度调低了一档,门口的向日葵往里挪了半尺怕晚上起风。然后她换了件衣服——不是平时去花店穿的素色衬衫和围裙,是一件浅蓝色的薄毛衣,圆领的,袖口没有扣子。她在镜子前面站了片刻,把头发重新梳了一遍,扎了个低马尾。走到门口又回来,拉开抽屉,看了一眼那枚旧戒指。还在抽屉里。她把抽屉合上,出门。
林志远家在老小区四楼。方静站在门口,抬手想敲门,手里还拎着一袋子水果。苹果和梨,上次晓阳拎到花店的那种。她犹豫了一下,还是敲了。门开了,林志远围着一条旧围裙站在门口,围裙上印着某品牌机油的logo,大概是以前修车的时候发的。屋里飘出一股红烧排骨的味道,浓油赤酱,带着八角和桂皮的香气。
“来了。进来。”他往旁边让了让。
方静把水果递过去。“说了不用带东西。”他接过来放在茶几上。茶几上那个磨砂花瓶里又换了新花,这次是淡粉色的康乃馨,花瓣层层叠叠的,开得正盛。花瓶旁边放着一把口琴,旧了,但擦得锃亮。
“这是你的?”方静指了指口琴。
“嗯。几十年了。”林志远从厨房里探出头看了一眼,“年轻时候在部队学的。就会一首。《莫斯科郊外的晚上》。”他说完又缩回厨房里去了。
方静在沙发上坐下来。茶几下面有个抽屉没关严,露了一条缝。她不是故意看的,但视线扫过去的时候,看见抽屉里有一个相框,素色边,照片里的人三十出头,扎着马尾,笑得眼睛弯弯的。她收回目光,把茶几上那把口琴拿起来看了看。琴身磨得发亮,簧片上有细微的铜绿,是常年吹奏留下的痕迹。她轻轻放回去,放回原来的位置,那个花瓶旁边。
“老林。”她叫了一声。
“嗯?”厨房里传来锅铲的声音。
“你墙上这照片该换换了。都发黄了。”
厨房里安静了一拍。然后林志远端着一盘红烧排骨走出来,放在茶几上。他看了一眼墙上那照片——那是晓楠大学毕业那年拍的,父女三人挤在学校门口,晓楠穿着学士服,晓阳比姐姐高半个头,他自己站在中间,笑得有点拘谨。那都是好些年前的事了。他把围裙解下来搭在椅背上,说:“是该换了。改天把晓阳结婚那张挂上。”
方静看着他。她知道他听懂了。她说的不是墙上的照片。他说的是墙上那张。两个人都在绕着话说,但两个人都知道对方在说什么。
“排骨趁热吃。”林志远把筷子递给她。方静接过筷子夹了一块。酥烂,入味,咸淡刚好。她低头嚼了一会儿,又夹了一块。林志远坐在对面,也拿起筷子,但他没怎么吃,光看着她吃。
“老林。”
“嗯?”
“你上次在花店门口说,以前她身后没人,现在有了。”
“嗯。”
“你自己呢。”
林志远端着碗的手停了一下。他没想过这个问题。他这辈子,自从她走了以后,身后就没有过别人。晓楠晓阳有他护着,但他身后——没人护着。每天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电视,一个人在沙发上睡到天亮。没人问他吃了没,没人说他血压该量了,没人把他吃了大半辈子的剩菜倒了重新做一桌。现在有人坐在他对面,问他——你自己呢。
“我不重要。”他说。
方静把筷子放下。她看着林志远,很认真的那种看。“你这个人,什么都给别人想好了。晓阳的婚房,晓楠的学费,花店的花泥,连鱼肚子上那块没刺的肉都夹给别人。你自己呢。”
林志远不说话。他看着茶几上的康乃馨。康乃馨是方静挑的。他说家里花瓶空了不知道插什么,她说康乃馨好,花期长,不像玫瑰那么娇气也不像百合那么香得熏人。他说好,她第二天就从花店里带了一束过来,素净的淡粉色,插在磨砂花瓶里刚刚好。
“我觉得挺重要的。”方静说。声音很轻,像是在跟自己说话。但林志远听见了。
屋里很安静。楼上那家又开始拖地了,拖把杆子撞在沙发腿上,闷闷的一声,跟方静家楼上一样。窗外有小孩在拍皮球,一下两下三下,球弹不起来了——上次那只没气的球大概还没换。厨房里的抽油烟机忘了关,嗡嗡地转着,像一个低沉的背景音。
“方静。”他叫她的名字。不是方老板,不是方老板你吃这个,是方静。方静抬起头来。他站起来,从茶几上拿起那把口琴,在衣角上蹭了蹭,然后递给她。
“我没什么能给你的。这个,跟了我大半辈子。”
方静接过口琴。琴身上还带着他的体温,暖的。她知道这把口琴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但这是他身上唯一带了三十多年的东西。除了这把口琴,他什么都没有留下。晓楠寄的衣服他穿了好几年不换新的,茶几上的花瓶是样品,脚踝上的红花油是别人送的。他把自己分给了所有人,留给自己的就只剩这把口琴了。她低头看着口琴,手指擦过簧片,铜绿沾了一点在指尖上。没有哭。眼泪在眼眶里转了一圈,被她忍回去了。
“够不够?”林志远问。这句“够不够”不是问够不够好,是问我这个人够不够。他这辈子没有过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没有存款,没有好车,连这套房子还是当年单位分的。他把能给的都给了,现在手里只剩这把旧口琴了。他把口琴也给出去了。
“够了。”方静说。她把口琴握在手心里,握得紧紧的,然后站起来。林志远比她高半个头,但坐下来的时候他得仰着头看她。她没有让他站起来。她弯下腰,在他额头上轻轻亲了一下。不长的,就是嘴唇碰了一下额头。他额上的皮肤有点粗糙,带着油烟味和洗发水的味道。林志远坐在那里没动。额头被她亲过的地方热热的,像贴了一块暖宝宝。
“排骨凉了。”他说。
方静放开他,低头看着茶几上那盘已经不怎么冒热气的红烧排骨,忽然笑了。“热一下。”
林志远端去厨房重新热。电磁炉叮叮响了两声,锅里的汤汁重新咕嘟起来。他站在灶台前面,手里拿着锅铲,嘴角慢慢弯起来。方静坐在沙发上,手里还握着那把口琴。她把它翻过来看了看背面,背面刻着三个字母,大概是拼音缩写,已经磨得模糊了。她用手指摸了摸那几个字母,然后轻轻把口琴放在茶几上,跟磨砂花瓶并排。
排骨重新热好端上来的时候林志远又从厨房里端出一盘炒青菜和两碗米饭。两个人坐在茶几前面吃饭。电视机没开,屋里只有筷子碰碗沿的声音。方静吃到一半,忽然说:“老林。”
“嗯?”
“晓楠寄回来的那束向日葵,你后来怎么处理了。”
“没怎么处理。败了就换了桔梗。”
“桔梗呢。”
“败了换了康乃馨。”他夹了块排骨放在她碗里,“康乃馨败了再换。”
“换什么?”
“看你店里什么新鲜。”
方静低下头继续吃饭。她发现林志远刚才说的那句话,好像不只是在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