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忠犬的诞生
书名:直男作者穿进女频修罗场 作者:花月不知醉 本章字数:2606字 发布时间:2026-07-09

天刚蒙蒙亮,雾气还趴在院子里没散。我睁眼的时候,屋子里是黑的,只有窗缝透进来一线灰白光。脑袋有点沉,昨晚睡得不踏实,梦里全是系统提示音在耳边嗡嗡响。


我坐起来,手摸到床沿边那块板砖还在,心里才踏实了点。这玩意儿比什么护身符都管用,至少砸人不会碎。


正要下地,耳朵一动,听见外头有动静——不是风刮门那种响,是人声,压着嗓子的对话。一个声音生得很,像是外门药堂那边跑腿的小弟子;另一个……我没听错的话,是夜阑。


我皱眉,心说这小子怎么还没滚?昨晚上那一套脑补情话听得我脚趾抠地,还以为他今早就会识相消失,结果倒好,直接升级成守门神了?


我趿拉着鞋走到窗边,没开窗,从缝隙往外瞄。


院门口站着个穿灰袍的外门弟子,手里端着个托盘,上面搁着碗药,热气都快散尽了。他战战兢兢往前挪了一步,刚要抬手敲门,墙角阴影里“唰”地闪出一道人影,一把将他按在墙上,剑刃横在他脖子上,压得极低,却不破皮。


“再动一步,”夜阑的声音冷得像井底捞出来的铁,“剜你眼。”


那弟子脸都白了,托盘抖得厉害,药碗哐当响,可愣是没撒手。


我盯着夜阑的背影。他站得笔直,肩线绷紧,左手还吊着,指骨歪得明显,血迹干在虎口和袖口,整个人像是从血水里捞出来又晾了一宿。可就是这么个半死不活的人,护起院子来比看家狗还凶。


我心里咯噔一下。


不是怕他伤人,是怕他真把人杀了。


这种偏执疯子,昨天能为一句“见不见他”自残,今天就能为一碗药杀人。我不需要忠犬,我需要的是能用还不炸窝的工具人。


我拉开门,木轴“吱呀”一声,惊得那送药的弟子一哆嗦。


“放了他。”我说。


声音不大,甚至没抬头看他俩,就站在门槛上,一只手搭着门框,另一只手抄兜里,姿势还是昨晚上对付萧妄那套男频男主范儿。


夜阑立刻收剑,退后三步,垂手立在院角,像根钉进地里的桩子。那个外门弟子踉跄两步,差点摔趴下,托盘总算没翻,药也保住了。


“谁让你来的?”我问。


“回……回师姐,执事堂派我来送‘养元汤’,说是您昨日擂台受伤,需调养。”


我冷笑:“谁说我受伤了?”


他张了张嘴,不敢接。


我走过去,接过托盘,低头看了眼那碗药。褐色汤汁,浮着几片叶子,闻着一股陈年草根味儿,典型的安慰剂配方。合欢宗对杂役弟子的伤,向来是“象征性关怀”。


我端着碗转身,路过夜阑时脚步顿了顿。


他低着头,额前碎发遮住眼睛,但我知道他在看我,视线黏在我后背上,烫得慌。


“你昨晚没走?”我随口问。


“守门。”他说。


就两个字,说得跟刻进骨头里似的。


我哼了一声,端碗进屋,把药放在桌上,没喝。这种东西喝多了反而伤胃,还不如喝凉水。


我在桌边坐下,盯着那碗药出神。脑子里转的不是药,是这个人。


昨晚上我还觉得他闹腾,给张符就想打发走,结果人家直接拿命当门栓使上了。送药的不过走近几步,他就敢拿剑压喉——分寸倒是拿捏得准,没真动手,可那股狠劲儿是真的。


这种人不怕死,也不怕我烦他。他怕的,是我不要他。


我忽然想起昨夜关窗前骂他的那句:“谁他妈在乎你?”

他当时没回应,现在想来,大概在他耳朵里已经自动翻译成了“她在乎,只是不肯说”。


操。


这群纸片人真是离谱。一点情绪波动都能脑补出八百集苦恋大剧。


我揉了把脸,起身走到门边,拉开条缝。


夜阑还在原地,站姿没变,抱剑而立,像尊不会累的石像。晨雾沾在他肩上,发梢湿漉漉的,血污混着露水往下淌,在泥地上晕出几个暗红点。


我盯着他看了三秒,忽然开口:“你真听我的?”


他猛地抬头。


眼神变了。没有昨夜那种癫狂的火,也没有委屈巴巴的哀求,而是一种……近乎肃穆的东西。像是信徒听见神谕那一刻的震颤。


“你说的话,每一个字,我都记着。”他说。


我没说话。


心跳漏了半拍。


不是感动,是警觉。


这种话太危险了。不是忠诚,是献祭。一旦我把话说重了,他能把命当场剖出来放我脚边。


可偏偏,我又不能赶他走。


赶了,他会更疯。留下,至少还能控制。


我沉默着,转身进屋,轻轻把门带上。


但我没拉窗板。


留了条缝。


够他看就行。


我不需要他知道我在意他,但他得知道——我允许他存在。


这就是最好的安抚方式。不给感情,只给空间。让他自己去填满那点缝隙,直到把自己焊死在这院子里。


外头安静下来。


我坐在床沿,顺手摸出系统面板看了一眼。


【夜阑怨念值-600】

【剧情修正点数+300】

【标签更新:【忠犬化完成】】


我合上面板,塞回怀里。


点数涨了,说明操作有效。但这不是我算计出来的胜利,是这群纸片人自己往坑里跳的结果。他们不是被我驯服了,是终于找到了一个能让他们“有意义”的出口。


夜阑不需要爱。他需要的是“归属”。


哪怕这个归属,是从一张五块钱的护心符开始的。


我靠在墙上,闭眼缓了会儿神。脑子有点累,不是因为打架,是因为揣摩人心。以前写小说,反派都是工具,死了就没了。现在他们一个个活过来,还非要把我当妈。


荒唐。


可这世道,不就是越荒唐越好使?


我正迷糊着,外头传来窸窣声。


我睁眼,从门缝往外瞧。


晨雾渐散,阳光斜照进院子,泥地开始发白。正常人熬了一夜,这时候该走了。可夜阑还站着,纹丝不动,连姿势都没换过。


我叹了口气,起身走到灶台边,把昨晚上剩的半碗粥热了热。米粒都结块了,搅两下才散开。我又掰了块饼进去,凑成一碗糊。


我没叫他。


端出去,放在石桌上,转身就走。


碗没递到他手里,也没说“给你吃的”。就是摆在那儿,像摆一块石头、一根柴火,理所当然的存在。


我坐回门槛,望着天边那轮刚冒头的日头,眯眼。


过了几秒,余光里看见他动了。


上前两步,单膝跪地,低头喝粥。


动作很慢,像是怕惊扰什么。粥是凉的,他一口一口咽下去,喉结滚动,没发出一点声音。


喝完,他把碗轻轻放回桌上,没洗,也没动,退回原处,重新抱剑而立。


风吹过树梢,叶子晃了晃,落下一小片影子,盖在他肩上。


院中寂静。


唯有他的呼吸,极轻,极稳,像是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位置。


我坐着没动,手搭在膝盖上,望着远处山尖上的日头,缓缓吐出一口气。


这是我在这个宗门,第一次觉得——这地方,像个家。


不是因为我有了屋子,是因为有人替我守着门。


我不信他能永远听话,也不信他不会发疯。但至少现在,他愿意用命挡在外头,让我能在屋里安心喝口凉粥。


这就够了。


我摸了摸藏在袖里的板砖,确认它还在。


然后把手放下,没再握紧。


风从院外吹进来,带着点草木清气。


我听见自己心跳声,一下一下,稳得很。


外头那人的心跳,估计早就乱了节拍。


但他不敢乱动。


只要他还觉得,被我骂是一种恩赐,被我甩张破符是种荣耀,被我赏一碗剩粥是种加冕——


那他就永远是我的狗。


我眯着眼,看着日头一点点爬高。


院子里,石桌旁,空碗静置。


角落阴影里,一人持剑而立,如影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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