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掏出手机,搜了马建国的名字。搜索结果让我后背一凉——马建国,宏远地产创始人,2015年因涉嫌行贿被判刑三年,缓刑四年执行。
也就是说,2016年唐小曼失踪的时候,马建国正处于缓刑期。
我放下手机,脑子里飞速运转。
如果老马就是马建国,那他为什么会成为春华新村的守夜人?一个房地产公司的老板,怎么可能屈尊去当一栋破楼的守夜人?
除非——他有不得不留在这里的理由。
比如,守着那个地基下面的秘密。
我决定再去一趟春华新村,但不是去701,而是去地下室。
每栋老楼都有地下室,春华新村也不例外。地下室的入口在楼后的一个角落里,平时锁着门,很少有人去。
我到五金店买了把撬锁工具,趁着天黑溜进了地下室。
地下室里堆满了杂物,旧家具、废纸箱、破自行车,落满了厚厚的灰尘。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刺鼻的霉味,熏得我直咳嗽。
我打开手机的手电筒,四处查看。
地下室不大,大概四五十平米,一眼就能看到头。墙壁是粗糙的水泥面,地面坑坑洼洼的,到处都是积水。
看起来没什么特别之处。
但我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我用手电筒扫了一圈墙壁,发现北面的墙颜色和其他地方不一样,稍微浅一些,像是后来补上去的。
我走过去敲了敲那面墙。
空的。
墙后面是空的!
我激动得手都在抖,拿出撬锁工具开始凿墙。水泥层不算厚,凿了十几分钟就凿开了一个洞。
洞口里透出一股冰冷的风,夹杂着腐臭味。
我强忍着恶心,把洞口扩大了一些,钻了进去。
墙后面是一条狭窄的通道,仅容一人通过。通道向下延伸,大约走了二十多米,眼前豁然开朗。
是一个地下室。
但这个地下室明显比上面的那个大多了,至少有上百平米。墙壁上钉着木板,地面铺着瓷砖,看起来像是经过精心装修的。
最引人注目的,是地下室正中央的一个巨大容器。
那是一个圆柱形的玻璃罐,大概有两米高,直径一米左右。罐子里装满了透明的液体,液体里浸泡着什么东西。
我走近一看,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罐子里泡着的,是一具尸体。
一具男性的尸体,赤裸着身体,蜷缩成一团,面部朝下。皮肤已经被液体泡得发白发胀,但依稀能看出是个中年人。
尸体的右脚踝上系着一根绳子,绳子上拴着一块金属牌。
我凑近去看那块牌子,上面刻着几个字:
“方旭 2016.8.15”
方旭!
那个记者方旭!
他不是出车祸了吗?怎么会死在这里?
我的手电筒掉在地上,发出哐当一声脆响。光线在地面上滚动,照亮了周围的环境。
这时我才发现,这个地下室里不止一个玻璃罐。
还有两个。
我颤抖着捡起手电筒,照向另外两个罐子。
第二个罐子里泡着一具女性的尸体,穿着红色连衣裙,长发漂浮在液体中。
唐小曼。
我终于找到她了。
第三个罐子比较小,里面泡着的是一个婴儿的尸体,蜷缩成小小的一团。
我的眼泪不受控制地流了下来。
这些人,都是被马建国杀害的吗?
就在这时,我听见身后传来一个声音。
“你果然找到这里了。”
我猛地转过身。
老马站在通道口,手里拿着一把锤子,脸上挂着那丝熟悉的笑容。
“马建国。”
“你知道我了?”他歪着头看着我,“看来你查了不少东西。”
“你杀了他们。”
“我没办法。”他叹了口气,语气里竟然带着一丝无奈,“这栋楼的地基有问题,如果不加固,整栋楼都会塌。我需要材料来做地基加固。”
“材料?”我难以置信地看着他,“你说的是人?”
“尸体是最好的建筑材料。”马建国平静地说,“血肉和骨骼混合水泥,凝固之后比钢筋还坚固。这是我父亲教我的法子,他用了一辈子,从来没出过事。”
“疯子!你就是个疯子!”
“疯不疯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栋楼到现在还没塌。”他举起锤子,向我走来,“你既然知道了这么多,那就留下来帮我们一起守护这栋楼吧。”
我转身就跑,但通道太窄,根本跑不快。
马建国在后面紧追不舍,锤子砸在墙壁上发出沉闷的响声。
我冲出通道,爬回上面的地下室,朝门口跑去。但门不知道什么时候被锁上了,怎么推都推不开。
“没用的。”马建国从通道里钻了出来,气喘吁吁地说,“门我已经锁死了,你跑不掉的。”
他一步步逼近,锤子在灯光下闪着寒光。
我四处寻找可以防身的东西,顺手抄起一根生锈的铁管。
“小伙子,别反抗了,省得受罪。”
“去你妈的!”
我抡起铁管朝他砸去,他侧身躲开,锤子顺势砸在我的肩膀上。剧痛传来,我的右臂瞬间失去了知觉,铁管脱手飞出。
我捂着肩膀后退,撞在墙上。
马建国举起锤子,对准我的脑袋。
“下辈子记住了,别多管闲事。”
就在锤子即将落下的那一刻,地下室的门突然被撞开了。
几个人冲了进来,为首的是个穿着警服的中年男人。
“不许动!警察!”
马建国愣住了,锤子停在半空中。
警察迅速将他制服,按在地上铐了起来。
我瘫坐在地上,大口喘着气。
带队的警官走过来,扶起我:“你没事吧?”
“没事……你们怎么来了?”
“有个匿名电话报警,说这里发生了命案。”警官说,“你是沈渊?”
“对。”
“有人让我们把这个交给你。”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递给我。
照片上是一个穿着红裙子的女人,站在路灯下,对着镜头微笑。
照片背面写着一行字:“谢谢你,替我找到了真相。”
我认出那个笔迹了。
是唐小曼的字。
我抬头看向地下室的入口,恍惚间,似乎看见一个红色的身影站在门口,对我挥了挥手,然后消失在夜色中。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报警电话是一个女人打的,声音很轻很细,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的。
警方在地下室里找到了三具尸体,确认了唐小曼和方旭的身份。第三具婴儿的尸体,经DNA比对,证实是唐小曼的孩子。
马建国交代了一切。
他因为地基质量问题,害怕楼房倒塌导致自己的罪行暴露,于是开始杀人灭口,用尸体加固地基。方旭是最先发现问题的,所以他第一个被害。唐小曼是因为无意中撞见了马建国搬运尸体,才被灭口的。那个孩子,是唐小曼怀孕七个月的胎儿。
马建国被判了死刑,立即执行。
春华新村被彻底拆除,地基挖开后,人们又发现了更多的遗骸——有些已经白骨化,有些还保持着完整的形态。法医鉴定后确认,这些遗骸来自不同的年代,最早的甚至可以追溯到二十年前。
没有人知道马建国到底杀了多少人。
也没有人知道,那栋楼的地下,究竟埋葬了多少冤魂。
案子结束后,我搬离了那座城市,在郊区租了一间安静的房子。
每天晚上睡觉前,我都会看一眼窗外。
有时候,我会看见路灯下站着一个穿红裙子的女人,怀里抱着一个小小的襁褓。
她对我微笑,然后转身离去。
我知道,她终于自由了。
而那栋楼的回声,也终于平息了。
(59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