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澈坐在办公桌前,电脑屏幕的光映在脸上,标题栏里五个字《关于……》依旧悬着,光标闪烁。窗外雨声未歇,玻璃上水痕交错,把远处路灯拉成模糊的黄条。他没动键盘,手指搭在桌沿,指甲边缘有些发白。手机躺在右侧,屏幕朝下。
半小时前他刚把U盘锁进保险柜,系统通知也已确认接收,一切程序走完,证据封存,流程闭环。可那句“这是失职”还压在脑子里,像一块没拆封的旧伤,他本该继续写报告,写下对资金流向的初步判断,列出下一步协查方向。但他没打一个字。
电话响了,座机,不是手机。
他迟了一秒才拿起听筒,对方没出声,线路里只有轻微电流音,接着,一个变了调的声音响起,机械、平直,听不出性别:“陈家想和您谈谈配合的事。”说完就挂了。
他放下听筒,看了眼来电显示——空号,桌上的咖啡已经凉透,杯底一圈深褐色痕迹,他没去碰杯子,而是打开邮箱,刷新,两分钟后,一封新邮件跳出来,发件人一栏空白,主题是“内部信息提供意向书”。附件为PDF,命名:Chen_Statement_Draft_v1。
他点开,正文简短,称陈氏家族愿就傅氏关联事项提供所知情况,前提是现任家主不承担刑事责任,相关责任由下属人员承担,落款无签名,只有一枚模糊的电子图章,看不出真伪。
林澈看完,没转发,也没回复,他将邮件拖入新建文件夹,命名为“待处理-79”,右键加密,输入密码,做完这些,他靠向椅背,闭眼三秒,再睁眼时视线落在窗上,外面黑得彻底,雨点打在玻璃上发出持续的轻响,像某种倒计时。
第二天上午十点零三分,他通过检察院内网公文系统发出一份正式回函,内容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作证义务,如实供述可依法从轻处罚;但“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超出个人权限,需由司法机关综合认定。措辞标准,不留余地。
回函发送后,办公室恢复安静。他起身走到茶水间,烧水泡了袋速溶咖啡,回来时发现手机亮了一下,是短信提示,来自一个未保存号码。
他解锁屏幕,看到第一行字:“陈家找你了。”
他盯着那句话,手指停在键盘上方。两秒后打字:“你怎么知道?”
等待时间不长。对方似乎一直在线。
“因为陈家也找过我,让我替他们说情,我拒绝了。”
林澈看着这行字,嘴角动了动,极细微的一次上扬,他低头,继续输入:“你最近一直在做对的事。”
发送。
没有立刻回复,他把手机放回桌面,转头看向窗外,天色阴沉,楼体外墙被雨水泡得发暗,几根排水管往下淌水,街角一辆环卫车缓慢移动,刷子旋转,溅起泥水。
手机又震。
“以前你也知道我在看着,但你还是做错的事。”
他读完,手指在屏幕上滑了一下,重新调出对话框。
“以前我不在乎谁看着我。现在我在乎你看着我。”
他没再打字,只是盯着这句话,办公室空调低鸣,灯管有轻微频闪,他坐回椅子,把手机翻扣在桌上,屏幕朝下,像要隔绝什么,呼吸比刚才慢了些,胸口起伏平稳。
他站起身,走到窗边,手扶着窗框,玻璃冰凉,水汽凝结在表面,外面的世界被扭曲成流动的光影,一辆黑色轿车驶过楼下马路,车速不快,车窗贴膜很深,看不清里面,车子经过院门时没停,也没减速,拐了个弯消失在路口。
他没动,站了几分钟,然后转身回到座位,电脑还开着,文档仍停留在标题页,他没关机,也没继续写,只是坐着,手搭在桌角,指尖偶尔轻敲一下,像是在数时间。
晚上九点十七分,手机再次震动,他翻过来一看,还是那个号码。
“他们今天下午开了家族会。”
他没问是谁。他知道是谁。
他回:“结果?”
“没定。有人想赌到底,有人想甩锅。主事的还想保自己。”
林澈看着这条消息,没回,他把手机再次扣下,放在桌角最远的位置,然后他拉开抽屉,取出一张便签纸,写了几个字:程序不能交易。写完撕下来,贴在显示器左下角,纸片不大,刚好挡住一点屏幕反光。
他又坐回去,盯着那行字看了一会儿,忽然低声说了句什么。
声音很轻,几乎被空调声盖过。
“塔诺·维斯特,你再这样下去我连怎么起诉你都快忘了。”
说完,他没笑,也没叹气,只是把双手交叠放在桌上,正襟危坐,像在等什么人来敲门,或等一封不该来的快递。
窗外雨势渐小,风却更冷,路灯在湿地上投出长长的影子,一道道横在路上,像划不开的界限。
他没开灯,办公室陷入半明半暗,电脑屏幕是唯一光源,照着他静止的脸,文件夹“待处理-79”静静躺在加密区,未被再次打开,省厅系统没有新通知,协查进度正常推进,无人加急,也无异常预警。
他坐在那里,不动,也不睡,手机始终翻扣着,屏幕漆黑。
直到走廊尽头传来清洁工推车的声音,由远及近,又慢慢走远。
他眨了下眼,伸手摸向键盘,按了下空格键。屏幕亮起,文档标题依旧:《关于……》
他没打下一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