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西郊的干休所,门脸不显眼,里面很深。
我提前一天到了省城,在附近住了一晚。第二天上午十点,打的到干休所门口。
门卫拦了车。我报了名字,说找孙国栋。
"你预约了吗?"
"没有。"
"那不能进。"
我站在门口,给方姓检察官打了个电话。
他接了,听我说完,沉默了几秒。
"你在门口等着。"
五分钟后,门卫接了个电话,挥手让我进。
车在里头绕了两圈,停在最后一排独栋小楼前。两层,前面有块小院子,种着月季,开得蛮好。一个保姆开的门,把我领进去。
客厅里,孙国栋坐在沙发上,身上盖着一条薄毯子。
他比我想象中瘦。八十几岁的人,头发全白,脸上的皮松松地挂着,但眼睛很亮。那种亮不是精神好,是看清了太多事之后的平静。
"你坐。"他指了指对面的椅子。
保姆倒了茶,退出去。
"你就是林富贵的孙子。"
"你知道我爷爷。"
"知道。"孙国栋端起茶杯,"金水街的茶,我喝过。你爷爷沏茶有一手。"
我看着他。
"陈正清跟你说了什么?"
"他说那六万,是你批的。"
孙国栋喝了一口茶。
"他说得对。"他把茶杯放下,"我批的。但那不是给他的钱,是工程款。工程款拨下去,怎么到了他手里,那是赵科长的事。"
"工程款到了陈正清手里,变成了救命钱。"
孙国栋的手停了一下。
"他也跟你说了。"
"他女儿那年十二岁,重病,要去北京治。"我说,"你从工程款里提了六万,给了陈正清。"
"陈正清是个老实人。"孙国栋说,"他被赵科长利用了。赵科长跟他说那是工程款,他就信了。他不知道那钱是要给谁的。"
"我爷爷截了那笔钱。"
"对。"孙国栋说,"你爷爷截了。他以为截的是工程款,不知道那是陈正清女儿的命。"
"然后赵科长逼死了我爷爷。"
孙国栋沉默了。
"你爷爷的死,我不清楚。"他说,"赵科长做的事,我不在场。"
"条子是你批的。"
"条子我批了。"孙国栋看着我,"但条子上写的是工程款,不是救命钱。我批的是工程,不是杀人。"
他看着我,眼睛很亮。
"小伙子,你来找我,是想让我认什么罪?"
"不是。"我说,"我就是想看看,三十年前批了一笔条子、害死我爷爷的那个人,长什么样。"
孙国栋看了我很久。
"你看清楚了?"
"看清楚了。"我说,"你是个老人。"
孙国栋笑了。笑得有点干。
"我也老了。"他说,"那件事,我记不全了。但我跟你说句实话——那年头,不那样办,工程下不来。赵科长、周维清、我,我们都在一条船上。你在船上,不下水,就得跟着漂。"
"船上。"我说,"周明远也说过这个词。"
"周明远?"孙国栋眉毛挑了一下,"他跟你说过话?"
"说过。"
孙国栋点点头。
"他爹周维清,是我那年的副手。"他说,"周维清死得早。他死前,跟周明远说了不少。"
"说什么?"
"我不知道。"孙国栋说,"但那张照片里站着的人——"
他指了指我手里的信封。
我拿出那张1995年的合影。
孙国栋看了一眼。
"后排那个。"他手指点了点照片里那个瘦瘦的年轻人,"他当年是周维清的秘书。周维清经手的事,他都在场。比谁都清楚。"
"他叫什么?"
"照片背面写了,周明远秘书。"孙国栋说,"那是周明远的秘书,不是周明远本人。周明远那年刚工作,在另一个处室。"
"这个人现在在哪?"
"还在省城。"孙国栋说,"陈正清找了我好多年,想找这个人,没找到。他临死前翻那张照片,就是想提醒你——最后知道真相的人,还活着。"
"你知道他叫什么吗?"
孙国栋摇了摇头。
"我只知道他是周维清的秘书。名字,陈正清应该知道,但他没说。或者说,他也没查到。"
我把照片收起来。
"孙国栋。"
"嗯。"
"你批了那笔条子。我爷爷死了。陈正清死了。郑老四跑了三十年。"我说,"这笔账,你说不清。"
孙国栋看着我,半天没说话。
"你说得对。"他最后说,"我说不清。"
我站起来,往外走。
保姆开门送我。
走到门口,孙国栋在后面叫了我一声。
"林野。"
我回头。
"你要真想往下查,别盯着我。"他说,"我这几年,什么都不是了。你该去问问周明远——他爹死前跟他说的话,可能比我知道的多。"
下午三点,我回到县城。
父亲在柜台后面擦杯子。看见我进来,手停了一下。
"见着了?"
"见着了。"
"人什么样?"
"一个老人。"我说,"跟你想的一样。"
父亲没再问,把杯子放好,转身进了后厨。
郑斌在里屋等我。
"见着了?"
"见着了。"
我把见孙国栋的事跟他说了。
郑斌点了根烟,没抽,夹在手里。
"孙国栋承认了?"
"承认批了条子。"我说,"不承认害死我爷爷。"
"嘴硬。"
"老狐狸。"我说,"他不认,但也不装。"
郑斌把烟按灭。
"我爸的小本子,我交给方检了。"
"他怎么说?"
"他说有用。"郑斌说,"本子上记了那笔工程款的走向,从哪个账户到哪个账户,谁经手。虽然没有孙国栋的名字,但能证明那笔钱被挪用了。"
"能定孙国栋的罪吗?"
"难。"郑斌说,"方检说,本子能证明钱被挪了,但证明不了是孙国栋批的。要定孙国栋,得有他签字的原始单据,或者有人指认。"
"陈正清的材料里指认了。"
"孤证。"郑斌说,"方检说,陈正清的材料加上你爷爷的案子,再加上我爸的小本子,能立案。但要定罪,还得查。"
方姓检察官后来给我打了个电话。他说小本子看过了,记的工程款走向和陈正清的材料能对上,虽然没写孙国栋的名字,但能证明那笔钱被挪用了。
"这是个开头。"他说,"有开头,就有下文。"
"查多久?"
"不知道。"郑斌说,"方检说,孙国栋的案子,上面有压力。他年纪大,又是老干部,查起来不容易。"
我靠在椅背上。
"所以还得等。"
"还得等。"郑斌说,"但这次有东西了。陈正清的材料,我爸的小本子,还有那张照片。"
他指了指我手里的信封。
"照片上那个秘书,查得到吗?"
"试试。"我说,"孙国栋说他还在省城。"
晚上,我一个人坐在茶楼里,把那张1995年的合影摊在桌上。
五个人。孙国栋居中,赵科长、周维清、陈正清分站两侧,后排一个瘦瘦的年轻人。
照片背面写着:前排左起周维清、赵科长、孙国栋、陈正清。后排:周明远秘书。
"这个人是最后一个知道真相的。"
陈正清说的。
我盯着那个瘦瘦的年轻人。
他站在后排,手里拿着个文件夹,像个秘书。
三十年前,他是周维清的秘书。
三十年后,他还在省城。
孙国栋说,陈正清找了他好多年没找到。
我拿起手机,给方姓检察官发了条消息。
"照片后排那个人,能查到是谁吗?"
他回得很快。
"周明远当年的秘书,档案应该还在。我查查。"
"好。"
我把手机放下,看着那张照片。
三十年。
一条船上的那些人,有的死了,有的跑了,有的还在。
孙国栋还在。
那个秘书还在。
我在省城见过一个,另一个还没见。
窗外,金水街的路灯亮着。
我看着那张照片,想了很久。
然后我把照片收起来,关了灯,走出茶楼。
门口,站了个人。
不是老马。
是一个女人。
四十来岁,穿一件黑风衣,短发,看着我。
"林野?"
"你是谁?"
"周明远让我来的。"她说,"他说,他爸的事,想跟你聊聊。"
我看着她。
"聊聊?"
"对。"她说,"他说,那张照片里的人,他认识。他可以告诉你。"
我的手停了一下。
"告诉他,我等着。"
她点了点头,转身走了。
我站在茶楼门口,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路灯下。
风有点凉。
我缩了缩脖子,走进茶楼,把门锁上。
那张照片,还摊在桌上。
五个人,笑着,站在1995年的阳光里。
他们不知道,三十年后,有人会盯着这张照片,一笔一笔,算他们的账。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