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氏集团的顶层办公室,此刻死寂得如同坟墓。
厚重的遮光窗帘将正午的阳光严丝合缝地挡在窗外,室内昏暗如夜,只有办公桌上那一排排亮起的手机屏幕,发出幽幽的冷光。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烟草味,混合着早已冷却的咖啡酸涩气息,令人窒息。
陆廷霄坐在宽大的真皮座椅里,整个人陷在阴影中。他已经三天没有合眼了。
那双曾经深邃锐利、在商场上杀伐决断的眼睛,此刻布满了蛛网般的红血丝,眼窝深陷,颧骨突出,下巴上冒出了青色的胡茬,整个人透着一股颓废而疯狂的戾气。
“陆总,这是这一批查到的资料。”
陈默推门进来,脚步放得很轻,仿佛怕惊扰了什么易碎的瓷器。他手里捧着一叠厚厚的文件,放在那张堆满烟蒂的红木桌上,发出“笃”的一声轻响。
这声音在寂静的空间里显得格外刺耳。
陆廷霄的手指微微颤动了一下,像是被电流击中。他猛地抬起头,声音沙哑得像是被砂纸打磨过:“有消息了?”
陈默低下头,不敢直视老板那双骇人的眼睛,低声道:“动用了一些非常规手段,查到了‘远洋号’靠岸后的部分线索。但是……情况不太乐观。”
“念。”陆廷霄只有一个字。
“沈小姐……也就是现在的沈星,在圣罗莎岛下船后,并没有像普通游客那样进入市区。”陈默翻开文件,指着上面几张模糊不清的黑白监控截图,“她避开了所有的大路监控,走的是一条废弃的货运通道。那里是圣罗莎岛著名的‘三不管’地带,鱼龙混杂,连当地警察都不愿意进去。”
陆廷霄死死盯着那张截图。
画面模糊不清,只能看到一个穿着宽大灰色卫衣的身影,背着一个黑色的帆布包,正艰难地拖着一个破旧的行李箱。虽然看不清脸,但那个身形,那个走路的姿势,化成灰他都认得。
那是他的晚晚。
那个曾经连瓶盖都拧不开,下雨天怕打雷,稍微磕碰一下都要红着眼圈向他撒娇的沈星晚,此刻却孤身一人,背着行囊,走进了那个连地图上都标注着危险的贫民窟。
“她在那里做了什么?”陆廷霄的声音在颤抖,指甲深深嵌入了掌心。
“根据我们在当地的线人回报,”陈默顿了顿,似乎在斟酌词句,“沈小姐下船后的第二天,就在码头附近的一家黑市当铺,卖掉了一条项链。”
陆廷霄瞳孔骤缩:“项链?”
“是。那是……您当年送给她的结婚纪念日礼物,一条梵克雅宝的限定款项链。”陈默的声音越来越低,“当铺老板说,她当时一句话都没说,只要了现金。那是她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
“啪!”
陆廷霄猛地一拳砸在桌子上,震得烟灰缸跳了起来。
“她卖了……她竟然卖了……”
那是他当年为了敷衍她,随手买的礼物。那时候他觉得这种亮晶晶的东西俗气,甚至嘲笑过她戴着不好看。可后来她视若珍宝,连洗澡都要摘下来擦得干干净净。
现在,她把它卖了。
卖掉了他们之间最后一点物质上的联系,换成了几张皱巴巴的钞票,只为了在那个陌生的国度活下去。
“她为什么要这么做?!”陆廷霄猛地站起身,双眼赤红,像一头被逼入绝境的困兽,“我有钱!我有的是钱!陆氏的一半都是她的!她为什么要去那种地方受罪?她为什么不联系我?为什么不找我要钱?!”
陈默沉默了。
为什么?
陆总,您心里难道不明白吗?
因为那是沈星晚。
因为那是那个宁愿在雪地里冻死,也不愿接受施舍的沈星晚。
因为对于现在的她来说,您给的一切,哪怕是金山银山,都带着毒,带着血,带着让她窒息的绝望。
“继续查!”陆廷霄粗暴地打断了陈默的思绪,他在狭窄的办公室里来回踱步,焦躁地抓着头发,“她卖了项链,肯定是为了生存。去查那附近的华人店铺,去查餐馆,去查洗衣房!她身体不好,有严重的胃病,受不了重活,肯定撑不了多久!只要她一露面,你们就能找到她!”
“是。”
接下来的半个月,对于陆廷霄来说,是一场漫长的凌迟。
陆氏集团的海外分部几乎停摆了所有业务,变成了一个庞大的寻人机构。无数张照片被印发出去,无数条线索被汇总回来,又无数条被证伪。
陆廷霄像个疯子一样,守着那部卫星电话,期待着那个永远不会响起的铃声。
终于,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一份加急报告传回了国内。
“陆总,找到了!”
陈默冲进办公室时,浑身湿透,脸上却带着一种复杂的表情——既有找到人的如释重负,又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惊恐。
陆廷霄几乎是扑过去的:“在哪?带我去!”
“不……陆总,您先看看这个。”陈默递过来一个平板电脑,上面播放着一段晃动的手机视频。
视频的背景是一个嘈杂混乱的露天市场,背景音是听不懂的当地土语和叫卖声。镜头拉得很近,对准了一个角落里的海鲜摊位。
“那是圣罗莎岛最大的海鲜批发市场,环境非常恶劣,遍地都是污水和鱼内脏。”陈默解说道。
镜头聚焦在一个正在杀鱼的女人身上。
她穿着一件脏得看不出颜色的橡胶围裙,脚上踩着一双破旧的人字拖。头发被随意地挽在脑后,几缕发丝被汗水黏在脸颊上。
她手里握着一把锋利的剥鱼刀,动作熟练得让人心惊。
“噗嗤——”
刀锋划过鱼鳞,开膛破肚,去鳃,冲洗。
动作行云流水,快得甚至出现了残影。
那双手。
那双曾经只会拿画笔、弹钢琴,被他捧在手心里怕化了的纤纤玉手,此刻布满了细碎的伤口,指尖被海水泡得发白起皱,手背上还贴着一块发黑的创可贴。
她低着头,神情麻木,仿佛手中的不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而是她早已死去的过往。
“啊——!!!”
陆廷霄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悲鸣。
他一把夺过平板电脑,手指颤抖着抚摸着屏幕上那个模糊的身影。
“这就是她过的日子……这就是她离开我之后过的日子……”
眼泪大颗大颗地砸在屏幕上,晕开了那个杀鱼女人的脸。
“她才吃了多少苦啊……”陆廷霄跪倒在地,双手抱头,痛苦地蜷缩成一团,“我真是混蛋……我真是畜生……我怎么能让我的晚晚去杀鱼?我怎么能让我的手去碰那些脏东西?”
“陆总……”陈默眼眶也红了,“线人说,沈小姐在那边化名‘阿星’。她话很少,从不与人交流。有当地的混混看她漂亮,想骚扰她,被她拿刀捅伤了一个,后来就没人敢惹她了。她每天工作十六个小时,住在集装箱改的棚屋里,吃的都是卖剩下的烂菜叶……”
“别说了!别说了!”陆廷霄嘶吼着,像是要把心肺都咳出来。
每一个字,都像是一把尖刀,狠狠捅进他的心脏,还要在里面搅上几圈。
“备机!现在!马上!”
陆廷霄猛地抬起头,满脸泪痕,眼神却变得前所未有的疯狂和偏执。
“我要去圣罗莎岛。我要把她抓回来。哪怕是用铁链锁,我也要锁在我身边!我不许她再受这种苦!我不许!”
“陆总,那边现在局势很乱,而且……”
“闭嘴!谁敢拦我,我就杀了谁!”
陆廷霄像一阵风一样冲出了办公室。
……
然而,命运似乎总爱开这种残酷的玩笑。
就在陆廷霄的私人飞机降落在圣罗莎岛机场的同时,一场突如其来的特大风暴袭击了这座岛屿。
狂风卷着暴雨,像无数条鞭子抽打着大地。海水倒灌,山洪暴发。
陆廷霄不顾保镖的阻拦,顶着狂风暴雨,坐着越野车冲进了那个贫民区。
“沈星晚!沈星晚!!!”
他站在泥泞的街道上,嘶声力竭地呼喊着那个名字。
雨水顺着他的脸颊流下,混合着泪水。
眼前是一片废墟。
那个视频里的海鲜市场,已经被泥石流冲得面目全非。倒塌的棚屋,断裂的木材,到处都在尖叫和哭喊。
“先生!快走吧!这里要塌了!”当地的向导拉着他的胳膊大喊。
“滚开!”陆廷霄一把推开向导,跌跌撞撞地冲向那个集装箱棚屋的位置。
那里什么都没有了。
只有一个被压扁的铁皮箱子,孤零零地躺在泥水里。
陆廷霄颤抖着走过去,跪在泥水里,双手疯狂地挖掘着周围的废墟。
“晚晚……你在哪?别吓我……我是廷霄啊,我来接你回家了……”
“我不逼你了,我不逼你了……我们离婚,我签字,我净身出户……只要你活着,只要你出来……”
指甲掀翻了,鲜血淋漓,但他感觉不到疼。
终于,他在泥水里摸到了一个东西。
那是一本被水泡得发胀的速写本。
陆廷霄颤抖着把它捡起来,像是捧着稀世珍宝。
他翻开第一页。
上面画着一扇窗。
窗外是陆家别墅那棵高大的梧桐树,阳光透过树叶洒在画架上。
画的右下角,有一行娟秀的小字,虽然被水晕开了,但依然能辨认出笔迹:
“如果有一天我能逃离这座牢笼,我希望我是一只鸟,飞得远远的,再也不回来。”
“啊——!!!”
陆廷霄仰天长啸,声音凄厉得盖过了雷声。
他找不到她。
在这片废墟里,他找不到她的尸体,也找不到她的活人。
她就像是一滴水,汇入了大海,彻底消失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里。
……
三个月后。
南半球,另一个不知名的小渔村。
阳光炽热而明媚,海风带着咸湿的味道吹过金色的沙滩。
一辆破旧的吉普车停在了路边。
车门打开,走下来一个皮肤黝黑、身材健瘦的女人。
她剪了一头利落的短发,穿着简单的白T恤和牛仔裤,脸上戴着一副巨大的墨镜。
她走到海边的悬崖上,看着远处翱翔的海鸥,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新的身份证。
上面的照片是她,但名字却变了。
姓名:苏清。
苏世独立,浊以静之徐清。
她看着那个名字,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一个久违的、发自内心的浅笑。
那个在雨夜里杀鱼的“阿星”死了。
那个在陆家别墅里哭泣的“沈星晚”也死了。
现在活着的,是苏清。
是一个干干净净、无牵无挂、只属于自己的苏清。
她转过身,背对着大海,走向那辆破旧的吉普车,走向那个虽然贫瘠但却自由的未来。
而在万里之外的北半球,那个曾经不可一世的男人,正守着一座空坟,在漫长的黑夜里,独自腐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