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下达之后,在法定上诉期之内,王志远提起上诉。他的上诉理由,依旧围绕家庭矛盾属于案件诱因,希望二审法院能够从轻改判,保住性命。李茂明确表示服从一审判决,放弃上诉。
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王志远上诉一案不开庭书面审理,全面复核全部卷宗、物证、审讯录音录像、一审庭审记录。高院复核认为:王志远作为整个交换杀人案件的策划发起者,主动网上筛选同伙,长期精神操控他人,双线布局制造虚假矛盾,精心设计跨城时间差诡计,造成两条无辜生命被害,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两个月后,省高院下达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之后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对王志远的死刑判决进行死刑复核,核准王志远死刑。
消息传到清江与宁远两座城市。看守所内,接到死刑复核裁定的王志远,彻底放弃所有幻想。临刑之前,看守所安排了一次亲情会见。会见室玻璃两边,隔着生死。一边是即将执行死刑的王志远,一边是十四岁的女儿王月月和从老家赶过来的父母。
隔着厚厚的玻璃,王志远看着日渐沉默寡言的女儿,声音沙哑。 “月月,爸爸对不起你,对不起你妈妈。以后好好读书,好好生活,不要活在仇恨里面,忘掉我。”
“爸妈,我做错了,就这样吧,不能给你们养老了。”
女孩和她的爷爷奶奶全程沉默,眼泪不停往下掉,始终没有开口说一句话。十几分钟会见时间很快结束,这是父女二人此生最后一次相见,也是两位老人和儿子的最后一面。
数日之后,王志远死刑执行完毕。
李茂则正式转入省内重型罪犯监狱服刑。监狱高墙之内,日复一日的劳动改造,陪伴他的是无穷无尽的悔恨。他在狱中写过两封忏悔信,一封写给王晓曦父母,一封写给任莹家属。信里面满是愧疚,但是两户受害人家属,全都拒绝接收信件,没有人愿意再和他产生任何牵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