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时分,阿青从夜风中嗅探出猎人的气息。
前方的松树林中,出现一个偷猎者,正朝常顺他们的草窝摸过来。
他举着手电筒,腰带上挂着一把猎刀。
形势非常危急。
穿山甲是保护动物,人畜无害,但它们身上的鳞片价值不菲。
总有偷猎者铤而走险、伺机捕杀。
关键时刻,阿青处变不惊,小声嘱咐常顺:
“咱们往右边树林跑,一直跑到河边,潜水逃命。”
常顺是穿山甲中的新手,不熟悉地形,只能听阿青的。
他俩钻进树林,疯狂逃命。
夜里视线不好,到处都是树木。常顺被树干撞得四脚朝天、七荤八素。
还好全身有鳞甲保护,并没受伤。
不远处果然有条小河,黑暗中,流水淙淙作响。
常顺跑到岸边,回头一看,阿青还没跟上来。
这个傻姑娘,是不是跑错方向了?
此时,常顺只要跳进小河、潜入水底,再往下游摸索几十米,就能逃出偷猎者的魔掌。
阿青还没来,自己就这么跑了,是不是有点不厚道?
常顺转身往回摸去,接应阿青。尽量小心翼翼,不敢弄出大的动静。
如果阿青已经从别的方向逃跑了,他却撞到偷猎者怀里,那不是蠢蛋是什么?
前面树林中,闪出一束手电光,东照西晃。那个偷猎者正在寻找猎物。
常顺赶紧钻进灌木丛,大气都不敢出。
他用爪子拨开树叶,眼看着猎人从面前走过。
借着手电筒的亮光,他看清了猎人的样貌——
一个秃头的矮胖子,腰上挂着一把猎刀。一手拿着手电筒,一手拎着一个大网兜。
网兜很沉,来回晃荡。
里面装着一个活物,不停扭动挣扎,网眼上露出几块鳞片。
是阿青!
常顺心里一惊:“这个傻姑娘,说好一起跑,她自己却跑向猎人方向,为我争取逃命时间。”
猎人继续往前搜寻。
常顺悄悄跟在后面,仔细寻找猎人的破绽。
必须拼死一搏,营救阿青。
一只母穿山甲都能大义凛然地舍身相救,生而为人的常顺,岂能忘恩负义苟且偷生?
当然,他喜不喜欢阿青,是另外一回事。
但阿青喜欢他,喜欢到可以用生命去交换。
猎人停下脚步,坐在路边岩石上歇息。点上一根烟,吞云吐雾。
他另一只手还不忘死死地拽紧网兜上的绳子,生怕到手的穿山甲逃跑了。
阿青被困在网兜里,徒劳地挣扎。
猎人腰上别着一把猎刀,常顺不敢轻举妄动。
穿山甲夜视能力不强,但比人类好多了。
黑暗中,常顺能大致看清周围的环境。
而偷猎者,却全靠一支手电筒照明。
常顺很快确定攻击策略:只要先打掉他的手电筒,那家伙就成了睁眼瞎!
说干就干,他悄悄绕到猎人背后,猛扑上去,爪子对准猎人拿电筒那只手腕,狠狠刺下去!
“啊——什么鬼东西?”
猎人发出一声惨叫,手腕上鲜血直流,手电筒掉落在草丛里。
灯泡摔坏了,周围一片漆黑。
猎人另一只手迅速拔出猎刀,乱砍乱刺。伸手不见五指,他看不见是谁偷袭他。
常顺可不能给他反击的机会。
尾巴一甩,借助弹跳力跳上猎人肩头,锋利的前爪深深刺进猎人的脖子……
顿时血流如注。
那家伙强忍剧痛,黑暗中挥舞猎刀,朝周围乱砍。
近身搏斗中,常顺躲闪不及,后腿被猎刀削掉一块皮肉,连着皮上的鳞甲掉在草丛里。
猎人失血过多,终于瘫倒在地,浑身抽搐,失去反击能力。
常顺后腿受伤,匍匐在草丛里,血流不止。
他生怕猎人苏醒过来。到时候,他和阿青都小命不保。
于是艰难地挪动四肢,爬到网兜旁边,营救阿青。
网口的绳子很结实,常顺的爪子不如手指灵活,怎么也解不开。
阿青透过网眼,注视着手忙脚乱的“大黑”,一双小眼睛里流淌出感动的热泪。
如果是普通穿山甲,根本解不开打成死结的绳子。
但常顺的意识里,还留存着“人”的智慧:会使用工具。
旁边那个偷猎者已经一命呜呼,没了动静。
常顺爬过去,用两只爪子合力抓起猎刀,然后轻松割破了网兜……
阿青终于脱困,激动地扑过来,凑上小脑袋,要亲亲。
常顺嫌弃地扭头避开:
“亲个屁呀亲!还不赶紧逃命,猎人可能还有同伙在附近。快点跑吧,阿青!”
阿青很兴奋,扳住常顺的脑袋,狠狠亲了一口。
“大黑,你终于叫我名字了,第一次。我也要把我的第一次给你。”
常顺气得发抖,腿上的伤口更疼。
他的后腿受伤流血了,阿青还一门心思想着要跟他交配呢。
穿山甲的世界,真是让人无语到了极点。
“快,快爬到我身上来。”阿青温柔地催促道。
“你没看我腿上受伤流血?又疼又饿,翘得起来吗?!”常顺懊恼地冲她发火。
阿青捂嘴偷笑。
“你想多了,快爬到我背上来。我背着你,回我的巢穴养伤。”
一路跋山涉水,常顺趴在阿青背上,使劲儿搂住她的脖子。
必须用力搂紧,滑下去就会掉进万丈悬崖。
好不容易回到阿青的巢穴,天都亮了。
那个巢穴非常隐蔽。
是阿青在悬崖峭壁上挖出来的山洞,距离地面有十层楼那么高。
猎人和猛兽都无法到达的地方,绝对安全。
只是爬上去很费劲,不得不抓紧悬崖上的藤蔓,一点点往上爬。
到了洞口,再把藤蔓收上去……
回到洞里,阿青顾不得歇息,跑前跑后为常顺张罗食物。
洞穴里有不少存粮:蜂蜜,蚂蚁蛋,还有风干的野果。
阿青把一堆美食摆在常顺面前,摸了摸他的尾巴:
“大黑,你敞开吃,好好补补身子。不够我再去树林里找。”
常顺又累又饿,抓起蜂巢狼吞虎咽。
吃饱喝足,他抬头打量着这个上不沾天、下不挨地的安乐窝——
洞口居高临下,视野开阔高远。
既能俯瞰悬崖下的原始森林,又能欣赏远山云海。
洞口虽小,里面的空间却很宽敞。
阿青当初挖洞时,全凭一双爪子使劲,不知费了多少力气。
椭圆形的卧室里,铺满了柔软的干草。
还妆点着几朵紫红色野花,清香典雅,温馨美观。
洞穴深处,是储藏室,足有一张桌子那么宽。
如果装满食物,一月半载都不用出门儿。
常顺的腿伤一时半会儿好不了,失去了活动能力,只能依靠阿青照料。
既来之,则安之。
管它将来怎么样,先养好腿上的伤再说。
阿青每天昼伏夜出,忙忙碌碌。既要供应他俩的口粮,还得为常顺寻找治伤的草药。
日子一天天过去。
在阿青悉心照料下,常顺腿上的伤口慢慢愈合。
某个风和日丽的艳阳天,阿青出洞觅食去了。
常顺独自蹲在洞口,翘着尾巴,遥望着远处的群山发呆。
热辣辣的阳光,照耀在他身上,厚实的鳞甲不散热,燥热难耐。
他甩了甩尾巴,渐渐感觉到体内有一股热流涌动。
尾巴底下的某个部位,不受控制地翘起来。
常顺慌了神,既尴尬又羞耻。
“糟糕!我这个穿山甲身体、竟然发情了?”
他拼命忍住,不让它翘起来。转身跑进洞穴,上蹿下跳,消耗体力。
还是无济于事,鳞甲覆盖下的雄性激素,越来越旺盛,蓬勃躁动,激昂难耐!
当阿青衔着几个金樱子,爬上悬崖,出现在洞口的阳光下时——
常顺立马冲上去,一把抱住她。
那一刻,他眼中的阿青,是世界上最美最性感的母穿山甲。
常顺呼吸急促,尾巴颤抖。七情六欲,只剩下了性*欲。
阿青来不及把野果放下,就被常顺扑倒在地。两只穿山甲交颈叠尾,猛烈交欢……
穿山甲一旦发情,就收不住。发情期长达二十天以上,每天交配好几次。
常顺短时间之内、是无法离开御蟾山了。
那个悬崖上的山洞,成了名副其实的“洞房”。
常顺不知道,无影置换成他的容貌之后,已经逃出御蟾山。
山下的世界,即将陷入一场荒唐绝顶的“无间道”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