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宣判那天,天没下雨。
林澈比预定时间早了三十七分钟到,他从东侧公众入口进来,绕开检方专用通道,穿过金属探测门时解开了大衣最上面一颗扣子,安检员看了他一眼,没说话,他点头示意,拎着公文包往里走。
旁听席还没坐满,他沿着最后一排走到角落,坐下,深灰色呢料外套,黑色毛衣,口罩遮住下半张脸,他把公文包放在腿上,手搭在拉链头,指节压得发白,周围人陆续进来,有记者,有政法系统的熟面孔,也有几张陌生的脸,没人注意到他。
八点五十分,法警带塔诺入庭。
他穿的还是那件灰色马甲,双手戴铐,步子不快,也不迟疑,经过通道时低着头,发尾干了,贴在额角,他在被告席站定,背脊挺直,目光落在前方围栏上,像一尊被固定住的雕像。
法官开始宣读判决书。
“被告人塔诺·维斯特,犯非法驱逐居民罪、妨害公务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刑期自羁押之日起算。”
声音平稳,语速适中,每一个字都清晰可辨。林澈听着,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口罩边缘,他没抬头,也没摘下口罩,直到念完“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他才缓缓抬起手,把口罩摘下来,叠好,放进大衣口袋。
全场静了几秒。
塔诺站在那里,没动,脸上没有意外,也没有释然,他只是站着,像在等一个早已预知的结果落地。
法官敲下法槌。
法警上前,示意他准备离庭,他转身,脚步刚迈出去,忽然停了一下,然后他慢慢回过头,目光扫过旁听席。
人群微动。
他的视线掠过前排的记者,掠过中间几位穿着制服的公安,最后落在最后一排靠角落的位置。
林澈坐在那里,没躲,也没迎上去,阳光从后方高窗照进来,斜斜打在他身上,把他的轮廓勾出一道浅淡的光边,他看着前方,没看塔诺,但肩膀微微绷紧。
塔诺看了那一眼,三秒钟,不多不少。然后他收回视线,跟着法警往外走。
林澈没起身。
他坐着,听见脚步声远去,听见旁听席窸窣作响,听见有人低声议论“八年是不是太轻”,他没回应,也没动。直到整个法庭空了一半,他才把手从公文包上移开,站起身。
助理在台阶下等他。
“要不要联系司机?”助理问。
林澈摇头,雨停了,空气湿重,带着铁锈味,他站在法院主楼下的水泥台阶上,看着三三两两的人群散去,有人拍照,有人交谈,有人匆匆走向停车场,他没动。
过了很久,他说:“走吧。”
助理看了他一眼,没再问。
车上,他靠在副驾驶座椅,闭眼,手搭在公文包上,呼吸平稳,眉心却一直没松开,车窗外的城市缓慢后退,街边梧桐树影扫过玻璃,斑驳陆离。他没说话,也没调整姿势,车辆驶过红灯、桥洞、隧道,一路向西。
回到办公室时已近傍晚。
他脱下外套挂在椅背,坐到桌前。屋里没开灯,只有台灯照出一小片光区,他盯着桌面,什么也没做,一个小时过去,他拉开抽屉,取出梵的日记本。
封面是深蓝色布面,边角磨损,他翻开,纸页泛黄,字迹清秀,他一页页翻过去,最后停在末页。
那里写着一段话:
“今天小塔学了新字,他写了一个‘归’字问我什么意思。我说回家就是归,他说那姐姐也是我的家吗?我说是,小塔今天笑了一下,他很少笑。”
他读完,合上本子,轻轻放在桌上。
然后他说:“塔诺你的判决下来了,八年,我在旁听席上听到的时候在想——八年之后你会变成什么样的人。”
声音很轻,像说给空气听。
他没再翻动日记,也没起身,又坐了十分钟,他抽出一张便签纸,用钢笔写了一行字:
“今天阳光很好,我坐在最后一排。”
折好,装进信封,封口,他拿起电话,拨通律师号码,只说了四个字:“老规矩。”
挂断后,他把信封放在桌角,起身关灯。办公室陷入昏暗,只剩窗外城市的光渗进来,在地板上投出模糊的矩形。
当晚九点十七分,塔诺在羁押室收到信。
律师递给他时没说话,他接过信封,指尖触到纸面的瞬间顿了一下,灯光下,他拆开,展开纸条,看了很久。
然后他抬头,对律师说:“他知道我回头看那一眼是为了找他,他知道我看到了。”
律师没接话。
塔诺把纸条重新折好,放进口袋,他站起身,走到铁窗前,外面夜色沉沉,远处高楼还亮着几盏灯,他看着窗外,没再说话。
第二天清晨,押送车启动。
他坐在后排,双手戴铐,法警坐在两侧,车子驶出看守所大门,沿江路向东,街道逐渐苏醒,早餐铺冒着热气,环卫工扫着落叶,一对老人牵着狗走过斑马线。
他望着窗外。
车行至第三街区,阳光斜照进车厢,落他半边肩头,他眨了下眼,说:“今天天气不错。”
法警没应声。
他也没再说话,车子继续前行,街景后退,一栋老式公寓楼闪过,阳台上晾着衣服,一件灰外套随风轻轻晃动。
他收回视线,低头看着自己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