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加丽丽,或者她为什么加我,到底是谁先加的谁,时间太久,早忘到了九霄云外。我只知道她是一名老师,曾经在我家买过花洒。买花洒以前我们就认识,老张上门安装时,她还贴心给老张买了水喝,是个挺好的人。
昨天,她在物业群里倾诉委屈:“真是见识到了,人耍无赖的时候能有多不要脸。监控拍到手机是某某捡到的,派出所也调取了监控,上门找到对方。我带了礼品,还提出再给一笔酬金。上午他承认捡到手机,约好下午归还,可到了下午就变卦,找些荒唐理由拒不认账,实在让人无奈。”
物业领导很快冷冰冰回复:“把信息撤了。”
虽说我们没有熟到无话不谈,可我还是忍不住安慰丽丽:“看到你在物业群发的消息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别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
丽丽很快回我:“姐,我有视频。在同一地点,我丢手机和他捡手机,前后只差两分钟。可他后来改口,说捡的不是我的手机。”
想来,他大概是舍不得把手机归还。我接着问:“他年龄大吗?”
“三十多岁。”
我心里暗自感慨,三十多岁身强力壮,怎么能这样出尔反尔。“你手里有视频,还有沟通录音吗?这件事能报警处理吗?”
丽丽回复:“派出所说是民事纠纷。”
我轻轻叹息,民事纠纷难道就没人调解吗?为什么没人给妥帖地解决这个难题?丽丽不过是在群里诉说委屈,物业就要她撤回消息,却不肯安抚她的情绪,这不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吗?我接着问:“你知道他的名字吗?”
善良的丽丽说:“知道。我想着也许他明天能想通,把手机还给我。不到万不得已,我不会泄露他的个人信息,不想把事情闹僵。当时我手机掉落,回头去找,还和他擦肩而过。他却说捡的是别的手机,谎话根本经不起推敲。都是附近的人,我不愿撕破脸,不然我早就把视频照片发出去了。”
我宽慰了丽丽几句,之后互道晚安。
如今人人都有手机,丢手机、捡手机算不上新鲜事,身边不少人都遇见过。我弟弟曾经丢过手机,被人捡到,二人约好见面归还。弟弟特意准备鲜果答谢,对方还给手机,水果却执意不收。
我老公也捡到过别人的手机,手机一响,他立刻接起:“你的手机在我这里,有空过来取吧。”
我不曾捡到过手机,倒是在外干活弄丢过一部。我借朋友电话拨打,始终无人接听,想来捡手机的人不愿归还。
不知道丽丽的手机能不能物归原主、失而复得。我心里悄悄期盼:夜深人静,他能想通,主动把手机还给丽丽。人心可贵,人与人之间,本该多一份厚道与体谅。愿我们都能守住本心,不贪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出门看好随身物件,让生活少一点苦恼,多一份心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