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渡的遗嘱锁在王府地底,门上却有三道锁。
一把钥匙在王府长史手中,一把归宗正寺,第三把藏在萧渡的乌玉身后印里。七日间,沈照雪拿过那枚印,从未拆过印柄。今夜三方同在,钥匙才第一次凑齐。
石门要按长、短、长的顺序转锁。少一把,门内只会传出机簧声,不会开。
三把钥匙启用前都先拓齿,开门时辰由两名书吏分别记录。铜齿上都结着冷气。石门一开,任何一方都不能单独停留;取出的每页纸先报页码,再由宗正寺与大理寺同时验封。萧渡把遗嘱守得很严,严到连他自己生前也不能独开。
萧渡把死后的权力拆给三方互相牵制,却在生前独自替沈照雪决定了是否进王府。
门开时,长史先跪下。旧轴磨落石粉,撒在他膝边。
屏风后有一声压低的咳。宗正寺主事以为是地室回音,没回头。沈照雪知道,遗嘱的主人正站在薄木后,听别人逐页宣读他为她安排的后路。
遗嘱室不大,只有三只石匣和一张固定在地面的窄桌。桌角刻着历次开封日期,最近一次是半年前。日期旁有一个被刮去的名字,残笔近似“沈”。
她先让书吏拓下刮痕,不许人摸。
宗正寺主事道:“王爷遗命,非薨逝不得启。”
“官面上,他已经薨逝。”沈照雪说,“遗嘱若安排了我的婚籍、财产和行动,我有权看。”
“王妃已入婚籍,何来安排?”
“正因结果已被写成既成,才要看是谁在何时替我决定。”
谢临川按争议文书程序列见证。石匣打开,共有八页遗嘱、两页附令、一封无收信人姓名的身后信。
前两页写军权与王府财产。第三页起,才是冥婚。
若肃王于假死计划中身亡,迎沈镜川之女沈照雪入府,由其复核死亡格、沈氏暗码与旧案;若婚礼前醒转,立即中止,不得强迫。
宗正寺主事读到“不强迫”,抬眼道:“王爷原已留了选择。”
沈照雪翻到下一页。
若婚仪已成而肃王生还,女方可单方面解除婚书;嫁妆、净尘馆、职业与个人财产不受影响;假死、欺君及婚籍责任由肃王府承担,不得追究女方。
后面还有执行细则:宗正寺收到解除申请,三日内登记;王府不得以守丧、名节、家债阻拦;女方无需说明理由;王府所赠可退可留;因冥婚造成的馆铺停业、弟弟失学与名誉损害,另行补偿,且补偿不得换取沉默。
这不是一句“还她自由”。萧渡确实把退出写成了能执行的步骤。
屏风后传来他的声音:“后面还有。”
宗正寺主事手一抖。谢临川早知人活着,只在笔录中写“遗嘱执行人陈述”,没抬头拆穿。
第八页写:沈照雪若拒绝入府,王府不得动沈明澈、净尘馆及沈家旧卷;若有人以沈镜川罪案相逼,王府须出面制止。
可她最终还是坐上红轿。弟弟、馆子、父案,样样都成了逼她落名的筹码。
“你留了出门的法子。”沈照雪看着屏风上的人影,“又让人先把我推了进来。”
“我原以为能在婚礼前醒。”
“你以为,算我知情?”
“不算。”
“写了解除,算没用过我的家人和职业?”
“不算。”
他没有辩。
八页纸用的是同一批墨:退出条款与选中她的决定,写在一起。
遗嘱日期早于婚旨送到沈家七日。那七日里,他已知自己可能醒不过来,却没让任何人先去问她愿不愿意。
他给了门内的出口,没给门外的拒绝。
更麻烦的是,这条出口眼下不能公开使用。宗正寺若承认萧渡生还,假死与欺君立刻爆开;若不承认,沈照雪仍是守丧王妃。
她让宗正寺在拓本旁加注:解除条款存在,暂不能执行不等于失效。
主事不肯。谢临川提醒:“拒记即擅改王爷遗命。”
印最终落下。
附令另写,王府不得以王妃身份阻止沈照雪从事检验;她若使用王府资源,结论仍由本人落名。
主事皱眉:“亲王妃出入义庄,有损体面。”
沈照雪道:“死者遗命。方才不是很尊重?”
屏后有一声极轻的笑,很快又被咳嗽压住。
最后是见证页。
萧渡私印,王府长史印,沈镜川指印。第四处原应有第三见证印,正面被刀慢慢刮去,只余一枚向右的白鹤羽尖。
刮痕一层层叠,刀口很浅,显然怕伤到纸背的压印。抹印的人想删掉名字,却仍要这页遗嘱保持可用。那枚羽尖因此比一枚完整印更像故意留下的空位。
向左的白鹤牌,他们见过不少仿制;这一枚方向相反。
纸背仍留完整凹痕。有人想抹去见证身份,又不敢换掉整页。
沈镜川没有签名,只以右手食指按印。纹路与净尘馆旧契大体相合,指腹下缘却多了一道不规则缺口,像按印时刚受过伤。印旁还有极淡药褐,顾明珠只能辨出安神香,不能据此判断他是自愿、受伤还是被控制。
至少半年前,沈镜川碰过这份遗嘱。
那一枚指印因此既是线索,也是新的责任。
指印边缘没有被人摁着拖动的长痕,却也不能据此写成自愿。受伤、服药、被迫配合,都可能留下看似完整的一枚印。沈照雪将“本人到场”“本人知情”“本人同意”分成三项,只确认第一项可能性最高,其余留空。
沈照雪问屏后:“你见过他?”
“没有。”
“指印如何来?”
“第三见证转交。韩彻与旧契比过。”
“为何不告诉我?”
“无法确认他是否自愿。”
“这正是该告诉我的事实。”
萧渡停了片刻:“是我隐瞒。”
“让我少了什么?”
“你在不知道父亲参与见证的情况下判断我与他的关系,也不知道第三见证可能掌握他的去向。”
“以后?”
“凡涉及沈镜川的现存证物,先交你与谢临川共同查。我可以申请延后公开,不能单独扣下。”
他把做过什么、造成什么、以后如何改说得很清楚。没有拿伤势、旧案或保护二字求她体谅。
这仍不能把前七日倒回去。沈照雪让书吏把他的承认与更改措施并列,未添“已获谅解”。萧渡也没有要求那四个字。遗嘱里写得再周全,眼前能修的只有下一次如何交出证物。
沈照雪只让书吏照录,并在新合作条款旁记下第一次违反。准确的道歉不等于关系已经修好。
原件仍回遗嘱室,大理寺留拓;第三见证刮印、沈镜川指印、药褐各自封存。
众人退出后,萧渡才从屏风后出来。左肩伤让他抬手不便,走路却比前两日稳。
八页遗嘱最上面歪了半寸。他抬手想整理,到纸边又停下。沈照雪自己摆正,他便收回手。
“我承认你预留了出口。”她说。
“但没给入口前的选择。”
“对。”
“遗嘱不能替我免责。”
“对。”
萧渡看着她手里的纸:“那为何还要看?”
“为了写准。”
准确不许她把他写成全然恶意,也不许一条退出条款抹掉入口处的越界。父亲的假格,也该用同一把尺。
石匣合上前,沈照雪取出那封身后信。封面只有一句:若我真死,交给开棺之人。
萧渡道:“可以拆。”
她没有动封口。
“等你愿意把相关事实用活人的嘴说完。身后信不替你抢先解释。”
信封背面有一道旧折,像曾有人想拆,又停住。萧渡不知道信里写什么,她也不打算让一封遗书替代眼前的人。
“明日送你入陵。”她说,“后日开始,我只以沈检验的身份查案。”
“王妃身份仍在官簿。”
“那是官簿的事。”
“别人会拿它拦你。”
“你也用过。”
萧渡没有避开:“是。”
“所以先从你这里停。”
他在新合作条款末尾补写:不以婚书取得住处、案卷、身体或行动权限。
沈照雪看完才离开。
石门合上,三把钥匙各回各处。那页写着“无需说明理由”的纸留在门后;门外这段路,仍得由她自己走。